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3-088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3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1.01 | 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1.02 | 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1.03 | 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2.01 | 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2.02 | 选举张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2.03 | 选举喻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3.01 | 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 |
3.02 | 选举朱爱云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 |
3.03 | 选举黄江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1、2、3项议案需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非职工代表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4、5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第1、2、4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9月14日、9月15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也可扫
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会议室。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转62237
3、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4、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回执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示例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均采用等额选举的方式,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9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9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3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3年9月1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本人/本公司持有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星期二)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提案1、2、3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非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1.01 | 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 √ | |||
1.02 | 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1.03 | 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 √ | |||
2.00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独立董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2.01 | 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2.02 | 选举张敏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
2.03 | 选举喻玲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3.00
3.00 |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监事选举 | 应选人数(3)人 | |||
3.01 | 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 | |||
3.02 | 选举朱爱云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 √ | |||
3.03 | 选举黄江锋先生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4.00 |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说明:
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
“√”,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5、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6、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3年9月15日或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