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远航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金龙汽车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的公告》(编号:临2023-061)。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