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9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为临时会议,会议通知已提前5日以书面、通讯等方式发送各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海东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同意选举赵海东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文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