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邱建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本次监事会于2023年9月1日以现场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3、本次会议应到监事2名,实到监事2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邱建先生主持。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相关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25名调整为224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696万股调整为694万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和相应的授予数量与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相符。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24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中的人员,且符合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上述224名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9月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4名激励对象授予694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