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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咨询: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2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29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鉴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注册制相关法律法规已于2023年2月17日正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3年3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自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9月29日起至2023年9月28日止。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6月25日同意注册并向公司下发《关于同意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78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鉴于本次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2024年6月24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保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完成。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授权有效期,并同意将该等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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