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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泰科: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9-02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现场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会议通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后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任勇先生主持。保荐代表人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豁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前5日通知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9月1日,以15.62元/股的价格向120名激励对象授予190.06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海泰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9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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