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的说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广西长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长科”、“标的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广西长科的股东为宁波恒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运能源”),持股比例为47.15%;广西广投科元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科元”),持股比例为46.14%;广西广投长科新材料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投长科”),持股比例为6.71%。恒运能源正与广投长科商议于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提交董事会前受让其持有的标的公司6.71%股权,故本次交易最终交易对方为恒运能源、广投科元。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通过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恒运能源、广投科元持有的标的公司53.86%、46.1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广西长科 100%股权,从而取得其控股权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为现金收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首次披露日期为2023年9月1日。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的首次披露日前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该期间上证综合指数(代码:000001.SH)及证监会化工行业指数(Wind资讯代码:882202)波动情况进行了自查比较,情况如下:
项目 | 首次信息披露前第21个交易日 (2023/8/4) | 首次信息披露前1个交易日 (2023/8/31) | 涨跌幅 |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 15.30 | 15.48 | 1.18% |
上证综指(000001.SH) | 3,288.08 | 3,119.88 | -5.12% |
证监会化工行业指数(882202) | 6,671.03 | 6,256.08 | -6.22% |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后涨跌幅 | 6.29% | ||
剔除同行业板块影响后涨跌幅 | 7.40% |
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即剔除上证综指和证监会化工行业指数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首次信息披露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均未超过20%。特此说明。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