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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辉能源: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证券代码:300438 证券简称:鹏辉能源 公告编号:2023-072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8月3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31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良路912号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副董事长鲁宏力先生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47,368,80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1.95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132,177,97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657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190,8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15,195,16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9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4,33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190,8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2935%。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参加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1.00 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 选举夏信德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763,97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10%,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590,33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13%。

1.02 选举甄少强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764,42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13%,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590,7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742%。

1.03 选举鲁宏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766,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2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592,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864%。

1.04 选举夏杨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766,2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626%,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592,6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3864%。

1.05 选举梁朝晖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601,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511%,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428,2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3048%。

1.06 选举兰凤崇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786,68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1764%,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613,0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5207%。

2.00 独立董事选举

总表决情况:

2.01 选举南俊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864,8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95%,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691,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352%。

2.02 选举昝廷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864,86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295%,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691,2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352%。

2.03 选举宋小宁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841,59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137%,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667,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3.88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逐项累积投票表决情况如下:

3.00 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3.01 选举刘小国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657,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890%,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484,25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2.6731%。

3.02 选举张悦女士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38,871,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2343%,当选。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股份数6,698,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4.082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年夫兵律师、原小放律师。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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