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31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何申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秦素珍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公司未来经营中可能面临的主要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2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2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45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4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47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美芝股份、公司、本公司 | 指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股东大会 | 指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金美幕墙 | 指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英聚建筑 | 指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劲鸿建设 | 指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美恒芝科技 | 指 | 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 |
美烜科技 | 指 | 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 |
万向维景 | 指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保荐人、保荐机构、华创证券 | 指 |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怡建 | 指 | 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南海国资、实际控制人 | 指 | 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
中审亚太事务所 | 指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公司章程》 | 指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上年同期 | 指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 |
住建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美芝股份 | 股票代码 | 002856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美芝股份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Shenzhen Magic Design & Decoration Engineering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Magic Decoration Co.,Ltd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何申健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何申健 | 李金泉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1-5层 |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1-5层 |
电话 | 0755-83262887 | 0755-83262887 |
传真 | 0755-83227418 | 0755-83227418 |
电子信箱 | king@szmeizhi.com | king@szmeizhi.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科研楼7栋1-6层 |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9 |
公司办公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1-5层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8024 |
公司网址 | https://www.szmeizhi.com/ |
公司电子信箱 | king@szmeizhi.com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 2023年05月10日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zse.cn/ |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泥岗西路1066号1-5层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日期(如有) | 2023年05月10日 |
临时公告披露的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如有) | 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何申健先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68,921,278.36 | 737,986,035.13 | -50.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99,132.63 | 3,722,063.25 | -38.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32,833.62 | 3,544,297.87 | -28.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4,152,906.17 | -194,905,054.78 | 112.3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70 | 0.0275 | -38.1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70 | 0.0275 | -38.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41% | 0.56% | -0.1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238,172,004.24 | 2,249,399,519.50 | -0.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31,340,967.68 | 534,240,698.71 | -0.54%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799.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7,876.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4,678.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900.33 | |
合计 | -233,700.99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
(一)2023年上半年,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我国经济运行整体上呈现回升向好的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上半年国内生产总值593,034亿元,同比增长5.5%,明显快于去年全年3%的经济增速,也快于一季度4.5%的经济增速。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经济增长回升态势比较明显,进一步彰显出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韧性。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92.1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91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8.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53.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28.54%。报告期内,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我国经济恢复仍处于爬坡阶段,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虽然房地产行业迎来了政策性回暖,但是部分房企仍然存在流动性风险,给装修装饰行业带来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公司在业务拓展方面考虑行业发展特性,谨慎评估客户的资信状况,主动放弃了一些周期较长且回款可能存在风险的项目,导致本期业绩有所下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大型总承包公司、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公司承接项目类型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和幕墙装饰。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主要是通过招投标和商务谈判两种方式承接项目,工程项目协议签订后,公司组建项目团队进行实施。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技术目前已拥有31项国家专利,20项省级施工工法,7项建筑装饰行业科学技术奖,29项全国建筑科技创新成果奖,是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之一。
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已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二十余项资质,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质量优良,屡次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等重要获项,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和品牌知名度。报告期内,公司承接项目获评省优奖4项,市优奖3项,市级科技成果奖2项,继续保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三)公司经营模式为自主经营,自主组织设计和施工(及劳务分包用工)。报告期内,公司自行施工涉及业务范围主要有公共建筑装饰、住宅精装修、幕墙装饰、市政工程等。
(四)公司历来十分重视工程质量管理,于2000年通过并开始贯彻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2007年初始通过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及ISO45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并编著了《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2010年初始通过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19001-2016/ISO9001:2015,并持续保持上述认证的有效性。同时严格执行与公司主要业务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作为质量标准,公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
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执行程序文件和国家质量标准,劳务分包公司均具备相应资质,劳务分包合同的内容,均严格按照建筑装饰工程主合同的内容来制定,工期、竣工验收标准等与主合同一致;通过实施以上措施对施工质量进行了全面有效地控制,发挥出良好的效果,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并获得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荣誉称号。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致力于推动城市美化建设,以“筑造精典工程、装饰美化生活”为企业使命,是“中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强企业”、“中国建筑幕墙行业百强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AAA级信用企业”、“中国建筑装饰设计机构五十强企业”、“中国装饰CBDA设计奖最有影响力机构”、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地铁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酒店类最佳专业化装饰企业”、“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百家优秀科技创新型企业”、“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明星企业”、 “广东省工商部门认定的连续23年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司已通过ISO9001、GB/T50430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屡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科技创新奖” 、“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工程奖项。
(一)跨领域项目实施优势
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机构、政府机构、星级酒店等属于建筑装饰行业的高端客户,上述客户通常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具备较强的专业设计和施工能力、承接过著名的标志性工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等。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承接大量的政府类行政机构、文化及医疗类场馆装饰工程,铁路、地铁客站装饰工程,星级酒店装饰工程等,如:中国资本学院、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T3航站楼、深圳市民中心、天津至秦皇岛专线唐山站、南京至杭州客运专线湖州南高铁站、深圳北站、珠海站站房、三亚嘉佩乐、三亚洲际、三亚福朋喜来登、三亚铂尔曼、重庆洲际、重庆丽兹卡顿等,在跨领域项目实施方面具有较强的优势。
(二)技术优势
公司非常注重以技术创新解决技术难题,提高施工质量,积极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从而促进行业整体施工水平。经过多年不断的技术研发与创新,公司在施工工法、专利和科技成果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三)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品牌建设,始终秉承诚信理念和诚信作风,用质量、诚信和服务来打造自己的品牌,曾被评为“深圳诚信品牌”、“深圳名优企业”。公司不仅在深圳本地设计施工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标志性工程,同时还在在全国各地完成了多个不同领域的标志性工程,行业知名度较高。
(四)跨地域业务拓展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壮大,公司的业务覆盖区域不断扩大,所承接的项目已经遍布广东、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四川、海南、山东、等多个地区,已形成“以深圳为中心,辐射全国”的业务结构,具有较强的跨地域业务拓展能力。
(五)国有资本资源整合优势
公司引入国有资本后,广东怡建成为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进一步优化了治理结构,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坚定市场化方向,坚持以业务为龙头,积极拓宽业务发展方向。作为地方国有企业一员,公司主动抓住机遇优化装饰装修业务结构,积极利用新技术发展主营业务。为落实南海国资关于构筑“大建工”集团的规划,公司进一步扩大了工程资质范围,通过与南海国资全资子公司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业务协同,逐步改善经营环境及提升公司治理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现有建筑装饰产业集群基础上,打造核心企业强力带动上下游并进发展的高质量综合产业生态圈,为投身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营业收入 | 368,921,278.36 | 737,986,035.13 | -50.01% | 主要系较上年同期业绩下降所致 |
营业成本 | 340,036,885.09 | 680,927,007.98 | -50.06% | 主要系较上年同期业绩下降所致 |
销售费用 | 7,859,904.71 | 7,546,266.42 | 4.16% | |
管理费用 | 39,490,474.53 | 21,068,921.29 | 87.43% | 主要系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
财务费用 | 13,881,739.47 | 10,653,348.52 | 30.30% | 主要系较上年同期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
所得税费用 | 1,537,884.66 | 4,054,004.08 | -62.07% | 本期利润总额减少所致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2,906.17 | -194,905,054.78 | 112.39% | 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增加,子公司收到的工程款大于支付的成本而产生的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297.41 | -53,548,900.00 | 99.62% | 主要系上年同期对控股子公司英聚进行投资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510,302.11 | 273,478,289.69 | -74.95% | 主要系本期较上年同期银行借入款项减少所致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459,910.87 | 25,024,334.91 | 269.48% | 主要系本期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368,921,278.36 | 100% | 737,986,035.13 | 100% | -50.01%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装饰装修 | 273,378,895.15 | 74.10% | 730,019,064.79 | 98.92% | -62.55% |
装饰设计 | 1,268,709.40 | 0.34% | 7,578,807.76 | 1.03% | -83.26% |
材料及加工 | 333,793.10 | 0.09% | 388,162.58 | 0.05% | -14.01% |
建筑工程施工 | 73,654,579.33 | 19.96% | 0.00% | 100.00% | |
道路工程施工 | 20,202,732.58 | 5.48% | 0.00% | 100.00% | |
出租 | 82,568.80 | 0.02% | 0.00% | 100.00% | |
分地区 | |||||
华东地区 | 11,956,812.77 | 3.24% | 77,627.60 | 0.01% | 15,302.79% |
中南地区 | 352,166,143.29 | 95.46% | 701,813,625.98 | 95.10% | -49.82% |
华北地区 | 3,301,421.69 | 0.89% | 31,365,994.87 | 4.25% | -89.47% |
西南地区 | 1,496,900.61 | 0.41% | 3,905,336.56 | 0.53% | -61.67% |
西北地区 | 0.00% | 823,450.12 | 0.11% | -100.00% |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或地区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分产品 | ||||||
装饰装修 | 273,378,895.15 | 257,499,144.59 | 5.81% | -62.55% | -61.68% | -72.63% |
建筑工程施工 | 73,654,579.33 | 56,229,620.15 | 23.66% | 100.00% | 100.00% | 100.00% |
分地区 | ||||||
中南地区 | 352,166,143.29 | 321,437,712.77 | 8.73% | -49.82% | -50.02% | -47.67%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期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584,855.65 | -30.96% | 对联营单位万向维景按权益法计的本期收益 | 是 |
资产减值 | 36,216,117.39 | 1,917.42% | 应收、其他应收、合同资产等科目形成的坏账计提 | 是 |
营业外支出 | 184,678.29 | 9.78%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132,022,765.31 | 5.90% | 30,748,177.83 | 1.37% | 4.53% | 本期货币资金较上年末余额增加1.01亿,主要系本期末项目工程款回款及银行借款结存所致 |
应收账款 | 914,900,814.82 | 40.88% | 1,066,444,556.03 | 47.41% | -6.53% | 主要系本期恒明湾应收款抵房,办理30套房产网签,应收余额转投资性房产所致 |
合同资产 | 453,976,831.23 | 20.28% | 532,545,973.99 | 23.68% | -3.40% | |
存货 | 19,897,726.95 | 0.89% | 20,081,451.22 | 0.89% | 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0,620,282.16 | 8.07% | 69,015,825.40 | 3.07% | 5.00% | 主要系本期恒明湾30套房抵应收账款办完网签转投资性房产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55,971,168.09 | 2.50% | 56,556,023.74 | 2.51% | -0.01% | |
固定资产 | 42,615,265.57 | 1.90% | 43,809,147.54 | 1.95% | -0.05% | |
在建工程 | 7,639,258.51 | 0.34% | 2,273,658.57 | 0.10% | 0.24% | 主要系本期新增总部办公楼装修成本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6,567,744.39 | 1.63% | 44,791,235.94 | 1.99% | -0.36% | |
短期借款 | 226,304,487.18 | 10.11% | 77,066,250.00 | 3.43% | 6.68% | 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39,746,082.65 | 1.78% | 55,042,121.77 | 2.45% | -0.67% | |
长期借款 | 69,590,000.00 | 3.11% | 78,194,402.77 | 3.48% | -0.37% | |
租赁负债 | 31,301,740.26 | 1.40% | 35,989,767.91 | 1.60% | -0.20%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应收账款融资 | 55,608.76 | 1,944,391.24 | 2,000,000.00 | |||||
上述合计 | 55,608.76 | 1,944,391.24 | 2,000,000.00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其他变动的内容银行承兑票据背书未贴现期末与期初的差额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227,541.25 | 诉讼冻结资金及保函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3,329,246.34 | 商业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 |
投资性房地产 | 44,472,624.26 | 长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64,029,411.85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1,020,000.00 | 53,550,000.00 | -98.0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募集资金总额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17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6,679.28 | 25.67 | 26,466.78 | 501.15 | 4,695.92 | 17.60% | 501.15 | 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0 |
合计 | -- | 26,679.28 | 25.67 | 26,466.78 | 501.15 | 4,695.92 | 17.60% | 501.15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023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相关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466.78万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5.6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501.1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 | 否 | 20,464.87 | 20,464.87 | 0 | 20,594.36 | 100.63% | 2020年03月14日 | 0 | 不适用 | 否 |
2、设计研发中心项目 | 是 | 4,197.36 | 2.5 | 0 | 2.5 | 100.00% | 2018年04月23日 | 0 | 不适用 | 否 |
3、建信天宸花 | 否 | 0 | 4,194.86 | 0 | 4,313.65 | 102.83% | 2020年12月31 | 0 | 是 | 否 |
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 | 日 | |||||||||
4、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017.05 | 2,017.05 | 25.67 | 1,556.28 | 77.16% | 2023年12月31日 | 0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6,679.28 | 26,679.28 | 25.67 | 26,466.79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26,679.28 | 26,679.28 | 25.67 | 26,466.79 | -- | -- | 0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原计划于2022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经营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和材料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中成本管理、设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动态管理、智慧工地项目等系统已经上线使用。结合公司对项目管理的新情况、新要求,拟在2023年度对各管理系统进行进一步升级,以贴合实际需求。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将在2023年12月31日完成。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 不适用 |
施方式调整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1)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2017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1,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了募集资金5,4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4月3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18年8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了4,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1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2年7月15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6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4)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于2023年5月26日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相关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1.15 | 0 | 0 | 0.00% | 0 | 不适用 | 否 | |
合计 | -- | 501.15 | 0 | 0 | -- | -- | 0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公司原募投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旨在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和改善公司资金运行效率,不对外产生收益。公司结合目前业务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拟终止“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将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501.06万元(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及2023年7月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1)、《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3-057)等相关公告。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生产:建筑材料、五金塑胶制品、金属门窗;研发、设计、施 | 10,000,000 | 5,880,855.27 | 3,491,034.53 | 484,198.14 | -2,670,881.46 | -2,415,886.22 |
工、安装;建筑幕墙、建筑门窗;钢结构技术研发;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施工专业作业;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勘察等。 | 100,000,000 | 314,886,930.42 | 36,147,886.14 | 75,184,656.40 | -2,686,527.30 | -2,131,060.92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等。 | 80,000,000 | 43,515,159.87 | -1,229,694.73 | 18,755,224.31 | -2,341,602.73 | -1,844,905.84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8日设立的全资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2019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金美幕墙的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对金美幕墙的持股比例不变, 金美幕墙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7月16日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之后,金美幕墙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详见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4)。
2、2022年1月14日,根据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深中洲评字第 2021-199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协商,广东英聚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5,500.00万元,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朱涛同意以2805万元的价格将其在广东英聚公司拥有的5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其中,滨州景耀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转让49%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2,695万元,朱涛转让2%股权对应的股权转让价款为110万元,本公司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2022年1月14日,广东英聚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双方同意,在完成工商变更登
记手续后,按照转让后的持股比例同步完成剩余注册资本的缴纳,即本公司承担剩余未实缴资本的51%,朱涛承担49%。以广东英聚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工商变更前实缴资本2,797万元计算,剩余未实缴资本为7,203万元。2022年7月起,本公司开始向广东英聚委派董事、监事及财务总监。截止2023年6月30日,广东英聚实收资本为7,797万元,其中本公司实缴出资51%,朱涛实缴出资49%。
3、2022年10月18日,根据广东省大周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2021]号第SZ12002《资产评估报告》,以2021年10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友好协商,广东劲鸿公司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为 5,330 万元,广东路裕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同意以2718.30万元的价格将其在广东劲鸿公司拥有的 51%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公司同意以此价格受让该股权。2022年10月18日,广东劲鸿完成股权变更登记,双方同意,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按照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持股比例同步完成目标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即本公司承担未实缴注册资本的 51%,广东路裕承担49%。2022年11月起,本公司开始向广东劲鸿委派董事、监事及财务总监。截止2023年6月30日,广东劲鸿实收资本为2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102万,路裕实缴98万。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国家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尽管我国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较大,但我国经济韧性强、潜力大、活力足的基本面没有改变。
根据我国住建部印发关于《“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提出2035年远景目标和“十四五”时期发展目标,高质量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任务,全国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建筑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6%左右,建筑业规模依然庞大,建筑行业的国民经济支柱地位稳固。建筑装饰行业作为建筑业中的三大支柱性产业之一,伴随我国经济的稳步向好以及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建筑装饰行业愈加显示出了其巨大的潜力和发展空间。
同时,在“碳中和”、“碳达峰”目标下,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3.5亿平方米以上,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0.5亿平方米以上,装配式建筑占当年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装配式建筑将进入高速发展及创新期。未来,以BIM、装配式装修为代表的绿色化、智能化将成为装饰行业发展的主旋律,随着各地装配式建筑相关政策的持续出台和推进,装配式建筑装修也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将继续加大在绿色装修、节能环保、技术创新、装配式装修和BIM技术及光伏幕墙等领域的研发应用,实现企业稳健高质量发展。
(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目前是一家集建筑装饰、建筑幕墙、建筑机电、电子与智能化、机电设备安装、消防设施、环保工程等专业化为一体的建筑装饰设计施工企业,主要为交通运输机构、文化产业、金融地产、政府机构、高端星级酒店集团等大型客户提供跨领域全方位的综合工程服务,在公共建筑装饰市场具有一定的优势。近年来,公司致力于进一步扩大工程资质范围,从而打造建设项目从总承包建设到专业分包为一体的全过程综合工程服务。公司将持续深耕主业,在现有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口碑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不断开发新技术、新工艺,充分整合行业内、外部资源,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为客户提供更优质、更完善的服务。同时,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不断提升工程服务能
力与水平,继续以市场为导向,进一步加强设计与研发能力,为客户创造更多价值,继续保持公司在中国建筑装饰行业中的领先地位,实现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三)经营计划
2023年,公司将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着力为建设南海大建工集团赋能,统筹推进生产经营、技术创新、改革发展等各项工作,力争生产经营稳定向好,经营质量有效提升。重点措施主要有:
1、坚持以业务为龙头,积极拓展市场空间
要把握新形势,落实新要求,公司始终坚持将经营工作放在首位,多举措谋划业务拓展,一方面是抓好存量客户项目建设,持续提升项目品质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积极开拓增量,如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大型国有企业等资信状况良好的优质客户拓展,促进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同时,依托控股股东的资源优势,大力拓展佛山市场,积极组织收集佛山地区有价值的各产业项目信息,业务下沉至镇街道等基层政府,动态掌握佛山地区各项目的跟踪进展情况,确保跟踪的项目与信息平台发布的有价值信息实现无缝对接,并建立内外部产业联盟,定期召开协同会议,认真梳理合作需求,引导各合作单位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合作。
2、强化应收款催收清欠,维护资金链安全与稳定
公司充分认识当前形势,将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作为公司的重中之重,一是按照制定的回款计划,组建回款专项小组,建立较为完善的全过程、全方位防控机制,进一步强化资金回流;二是提高项目经营质量,制定工程项目承接预期目标,从源头上防止应收款项的持续增长,严格执行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和预算管理,确保项目以收定支;三是积极加强与业主方、建设单位沟通协调,加快完工项目的结算进度,加快确权应收款项催收;四是对有争议的款项启动法律,坚决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资金周转和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3、重视研发和技术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公司积极主动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始终坚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以科技创新为核心,持续加大在BIM技术和装配式等新技术的应用投入,积极探索、推广标准化、智能化、绿色环保的装修模式,同时在专利发明、科技创新成果研究、施工工法等技术创新工作上下功夫,加强与同行之间的交流、探讨,加大对技术创新的支持和鼓励,进一步发挥技术成果生产应用效益。
4、扎实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促进管理提升
继续围绕建设和目标两个指标展开工程管理工作,严格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从优化内部组织、强化人员配置、加强质量安全动态管理、推进智能化数据管理、优化管理模式等方面入手,全面加强管理体系建设和团队建设,达成项目进度目标、质量安全目标以及成本目标,有力推动工程管理能力和水平的提升。
5、增收节支降本增效,夯实可持续发展基础
公司将从人力资源成本、采购成本、资金成本等方面,持续落实各项降本增效措施,严控非生产性支出,一是不断开展人力资源优化工作,充分挖掘内部人力资源潜力,降低人工成本,提高全员生产效率;二是加强对库存材料管理, 全面开展盘活利库工作,降低库存物资总量,尽量减少公司流动资金占用;三是加大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调控力度,严格计划和控制资金使用,根据用款计划,合理安排资金支付, 严格票款资金支付规定,提高资金周转率,确保年度经营目标达成。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6.98% | 2023年02月03日 | 2023年02月0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03% | 2023年03月27日 | 2023年03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44.03% | 2023年05月19日 | 2023年05月2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44.03% | 2023年06月30日 | 2023年07月0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何伏信 | 董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03日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黎敬良 | 监事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03日 |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
黎敬良 | 监事会主席 | 被选举 | 2023年02月16日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选举 |
李碧君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5月26日 | 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李强 | 副总经理 | 离任 | 2023年05月26日 | 因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
杨水森 | 总经理 | 解聘 | 2023年05月29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解聘 |
何申健 | 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5月29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聘任 |
邹杰聪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5月29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聘任 |
梁瑞峰 | 副总经理 | 聘任 | 2023年05月29日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聘任 |
三、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深圳市美恒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深圳市美烜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未因环境问题而受到处罚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无 | 不适用 |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环境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经自查,公司及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中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环保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一)投资人权益保护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制度,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职能机构,制定了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确保决策、执行和监督相互分离,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同时,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
员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委员会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内部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公司治理结构运作机制规范,机构运转协调。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通过互动易平台、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同时合理安排股东大会时间,采用网络投票等形式,以方便全体股东参与公司决策,努力构建和谐的投资者关系。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保障员工的各项权益,保护员工的身心健康,促进员工的价值实现和全面发展,提升企业凝聚力,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公司设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党团支部,监事会有职工代表,员工积极参与公司事务管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进行劳动合同、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为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公司建立了合理的薪酬福利体系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考核体系,遵循同工同酬、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加强保安和劳动保护措施,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注重对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持续开展员工职业技能培训、消防培训,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积极为表现突出的人才申请人才配租房,积极组织专业技术申报工作;持续以工会为依托为广大员工创造和谐的生活环境,倡导“效率工作,健康生活”的理念,通过举办丰富多彩的员工活动增加员工的归属感,促进了员工与企业、员工与员工间的感情交流,同时也增强了公司的凝聚力。
(三)供应商和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秉承“以诚相待、以质取胜”经营理念,严把质量关 , 始终坚持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优秀的服务,把客户满意度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重要标准,重视与供应商和客户的互惠共赢关系,恪守诚信, 与供应商和客户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尊重并保护供应商和客户的合法权益。
公司严格遵守质量、健康、安全、环保等相关法律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遵守法规、关注健康的安全管理方针。公司有效保持ISO9001质量管理标准、GB/T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及GB/T1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通过行之有效的《质量环境(标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投标、设计、采购、施工、保修五个阶段贯彻执行程序文件,始终以工程质量为基础,对项目的每个环节严格把关,对施工质量进行全面有效地控制,以优质服务回馈客户,经过多年努力,标志性精品工程遍布全国各地。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保持品牌、工程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确保了质量、节能减排和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的实现。承接施工项目曾获得多项鲁班奖、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市优和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示范工程奖、全国建筑装饰行业科技创新成果奖、广东省科技示范工程奖等荣誉。
公司不断完善采购流程与机制,建立公平、公正的评估体系,完善供应商优选评价制度,以三公原则贯彻落实阳光采购,杜绝暗箱操作、商业贿赂和不正当交易情形,为供应商创造良好的竞争环境;严格遵守并履行合同约定,保证供应商的合理合法权益。
(四)公共关系、社会公益事业
公司在做好生产经营同时,注重考虑公共利益,构建和谐、友善的公共关系,在兼顾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况下,不忘回报社会,积极关注并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公司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监管机关的监督和检查,加强与相关政府机关工作联系,建立良好沟通关系。
(五)积极承揽民生工程、助力乡村振兴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号召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党中央的号召,立足自身专业能力和资源优势,积极践行企业责任与社会担当,聚焦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贯彻落实绿色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承接了佛山南海盐步社区龙涌三村特色景观线建设工程、盐步老龙文化公园提升改造工程、艺术廊道装置工程等一批乡村民生工程,为改善当地人居环境,助力美丽乡村振兴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添砖加瓦。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其他承诺 | 李苏华 | 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 | 若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后续的经营不能达到预期或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超过6,000万元,公司可以要求李苏华先生以成本价购买公司所持有的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0) | 2019年12月04日 | 2022年12月3日 | 正在履行中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上述为2019年时任控股股东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相关承诺,鉴于公司2020年12月控股股东发生变更,经综合考虑万向维景的经营数据及其三年内给公司的分包工程项目毛利合计未达6,000万元、万向维景的自身经营实际情况和2020年12月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的相关约定,公司曾多次与李苏华先生积极协商关于回购万向维景股权事宜的可行性措施,但尚未最终确定具体方案。后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进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近期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深圳报业集团与公司签署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及补充协议于2022年1月26日解除及向公司支付违约金及相关费用等金额合计人民币1,037.49万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 | 6,670.8 | 否 | 经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确认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报业集团签署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合同书(非住宅)》及补充协议已解除; 二、被告深圳报业集团于2023年2月9日前向原告深圳市 | 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 不适用 | 2022年08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重大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
13日受理了本案。在案件受理阶段,深圳报业集团提起反诉并将阳江市建安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 | 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退还租赁押金2,774,570元、物业装修押金100,000元; 三、被告深圳报业集团履行完上述付款义务后,双方就涉案租赁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全部结清,双方不得向对方主张合同权利; 四、本诉案件受理费84,049.61元(已由原告预交),本院减半收取42,024.81元,由原告承担;反诉案件受理费187,670.04元(已由被告预交),由被告承担。房屋安全性鉴定费330,000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承担。修复费用鉴定费308,600元(被告已预交),由被告承担。如若鉴定机构退还部分鉴定费,退还的款项由预缴的一方收取。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予以 |
确认。
其他诉讼事项?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公司与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升实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工程完工后,龙升实业迟迟不与公司进行结算,公司于2016年8月30日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395.54 | 否 | 2019年12月2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赣08民终2050号判决。2020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江西省高院邮寄的(2020)赣民申1346号再审申请书,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已申请再审,截至本报告日,本案已在重审二审中。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17年03月07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
累计诉讼:其他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共43件 | 8,091.17 | 是(个别诉讼形成预计负债) | 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35件,涉案金额合计2783.89万元,未结案件8件,涉案金额合计5307.28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05月12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累计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
累计诉讼:自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公司尚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共11件 | 2,514.57 | 是(个别诉讼形成预计负债) | 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8件,涉案金额合计335.40万元,未结案件3件,涉案金额合计2179.17万元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2年08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2-065) |
累计诉讼:其他新增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共14件 | 7,727.3 | 是(个别诉讼形成预计负债) | 截至本报告日,已结案11件,涉案金额合计4743.68万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01月19日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新增累计诉讼、 |
元,未结案件3件,涉案金额合计2983.62万元 | 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5 | 向关联人支付租金 | 办公场地租赁 | 市场原则 | 不适用 | 77.66 | 350 | 否 | 银行转账 | 不适用 | 2023年04月2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追认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
%的出资份额 | ||||||||||||
合计 | -- | -- | 77.66 | -- | 35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正在履行中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是 □否应收关联方债权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收回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应付关联方债务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形成原因 | 期初余额(万元) | 本期新增金额(万元) | 本期归还金额(万元) | 利率 | 本期利息(万元) | 期末余额(万元)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5%的出资份额 | 借款 | 15,841.39 | 424.72 | 5.45% | 424.72 | 16,266.11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公司实际控制人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95%的出资份额 | 借款 | 7,577.83 | 221.94 | 6.15% | 221.94 | 7,799.77 |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公司 | 借款 | 416 | 10.95 | 400 | 11.55% | 10.95 | 26.95 |
关联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 公司向关联方南海城建投及万向维景借款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关联交易有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其他公司股东亲属的备用金及押金金额相对较小,上述关联债务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公司于2023年3月10日下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向关联方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借款利率不高于一年期LPR+2.5%,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量在借款额度内支取,循环使用,利息支付根据借款实际使用天数和借款年利率计算,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实施本次交易事项。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重大关联交易临时报告披露网站相关查询
临时公告名称 | 临时公告披露日期 | 临时公告披露网站名称 |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2023年03月1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标的 | 合同签订日期 | 合同涉及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如有) | 合同涉及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如有) | 评估机构名称(如有) | 评估基准日(如有) | 定价原则 | 交易价格(万元)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的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广东雄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佛山市南海区达晟投资有限公司 | 《联昇大厦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合 | 2023年04月18日 | 0 | 无 | 评定分离。由随机专家评选3家单 | 21,080.98 | 否 | 不适用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2023年05月1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
牵头人)、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同》 | 位入围第一轮定标。定标阶段由业主专家及外部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选,然后各自选择意向单位,超过半数票数的单位中标 | .cn)《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编号:2022-043) | |||||||||||
美芝股份 | 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储备中心(后变更为“佛山市南海华南汽车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阳光国际酒店 4、5、6 号楼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合同》 | 2022年04月24日 | 0 | 无 | 应急项目,直接发包 | 30,000 | 否 | 不适用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2022年04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编号:2022-030) | ||
美芝股份 | 东方新兴大健康教育产业开发有 | 《海南文化旅游职业学院(一 | 2022年06月08日 | -787.79 | 无 | 邀请招标,商务谈判 | 16,259.04 | 否 | 不适用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2022年06月0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
限公司 | 期)装饰等分包工程施工合 同 | .com.cn)《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编号:2022-045) | ||||||||||||
美芝股份 | 深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福田区居民小区二次供水设施提标改造工程-梅林片区(一标)施工合同》 | 2022年06月15日 | 356.21 | 无 | 定性评审,票决抽签 | 6,200.56 | 否 | 不适用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2022年07月06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编号:2022-050) | ||
美芝股份 |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华为岗头人才公寓(东区)项目标准户型精装修分包工程(D 区)协议书》 | 2022年06月27日 | 1,176.07 | 无 | 2022年09月20日 | 综合评分,合理低价 | 9,196.55 | 否 | 不适用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2022年07月28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编号:2022-060) |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 | 与广东桃苑大健康产业 | 《佛山市南海区养老设 | 2022年09月20日 | 99.42 | 无 | 评定分离。由随机专 | 13,622.04 | 否 | 不适用 | 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 2022年09月29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ww |
公司、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运营有限公司 | 施提标扩面一期项目(老年公寓)设计施 工总承包》 | 家评选3家单位入围第一轮定标。定标阶段由业主专家及外部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选,然后各自选择意向单位,超过半数票数的单位中标 | w.cninfo.com.cn)《重大工程合同》(公告编号:2022-079) |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公司筹划非公开股票事项进展情况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于2021年5月起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2022年3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2022年3月2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美芝股份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获得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批复的告知函》,获悉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8日下发了《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美芝股份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南国资复[2022]43号),原则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0,593,842股(含本数)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2022年3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2022年6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并于2022年7月27日提交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回复》。2022年8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会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临时公告的形式及时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并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2022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及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终止审查通知书》([2022]321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公司提交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二)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副董事长李苏华先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因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事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裁定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李苏华持有的公司14,744,348股股票,所得款项用以清偿债务。在福田法院累计拍卖其持有的公司12,000,000股股票及其主动履行债务之后,李苏华先生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李苏华先生已履行完毕全部付款义务,其与银河证券在本案项下的全部债权债务关系了结,不需要拍卖财产。
报告期内,李苏华先生因股份被司法拍卖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持股比例从22.41%减少至13.54%,累计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12,00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8.87%。减持完成后,李苏华先生仍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拥有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事项
1、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何伏信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增补何伏信先生为公司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经公司股东推荐,监事会审查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后,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黎敬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任职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已经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5月26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李碧君女士和李强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李碧君女士和李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李碧君女士和李强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4、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2023年5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解聘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解聘公司总经理杨水森先生,解聘后杨水森先生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同日聘任何申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邹杰聪先生、梁瑞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四)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公司分别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6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相关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的相关募集资金501.0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8,308,525 | 20.92% | 0 | 0 | 0 | -9,482,575 | -9,482,575 | 18,825,950 | 13.91%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8,308,525 | 20.92% | 0 | 0 | 0 | -9,482,575 | -9,482,575 | 18,825,950 | 13.91%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308,525 | 20.92% | 0 | 0 | 0 | -9,482,575 | -9,482,575 | 18,825,950 | 13.91%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7,004,283 | 79.08% | 0 | 0 | 0 | 9,482,575 | 9,482,575 | 116,486,858 | 86.09% |
1、人民币普通股 | 107,004,283 | 79.08% | 0 | 0 | 0 | 9,482,575 | 9,482,575 | 116,486,858 | 86.09%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135,312,808 | 100.00% | 0 | 0 | 0 | 0 | 0 | 135,312,808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期内,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按每年25%的比例解除锁定(上述表格将高管锁定股计入有限售条件股份),报告期内无限售条件股相应增加。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适用 □不适用
1、公司股东股份质押及冻结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第二大股东李苏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8,3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54%,其中累计被质押股份数量4,848,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26.4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58%;累计被司法冻结股份数量为18,319,7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3.54%。
2、公司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5),持有公司股份675,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的股东、董事杨水森先生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6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1247%)。
公司于2023年7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数量过半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公司股东、董事杨水森先生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8,7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247%)。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 | 本期增加限售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股数 | 股数 | |||||
李苏华 | 27,802,275 | 9,482,575 | 0 | 18,319,700 | 高管锁定股 | 2023年1月1日 |
杨水森 | 506,250 | 0 | 0 | 506,250 | 高管锁定股 | 2023年1月1日 |
合计 | 28,308,525 | 9,482,575 | 0 | 18,825,950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0,3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持股5%以上的普通股股东或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有的普通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有法人 | 29.99% | 40,580,300 | 0.00 | 0.00 | 40,580,300 | ||
李苏华 | 境内自然人 | 13.54% | 18,319,700 | -12,000,000 | 18,319,700 | 0.00 | 冻结 | 18,319,700 |
张永刚 | 境内自然人 | 1.80% | 2,430,000 | 1,550,000 | 0.00 | 2,430,000 | ||
周锦洪 | 境内自然人 | 1.07% | 1,450,300 | -323,700 | 0.00 | 1,450,300 | ||
高秀忠 | 境内自然人 | 0.96% | 1,303,200 | 1,303,200 | 0.00 | 1,303,200 | ||
戚家伟 | 境内自然人 | 0.80% | 1,084,600 | 1,084,600 | 0.00 | 1,084,600 |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FT | 境外法人 | 0.61% | 831,120 | 595,380 | 0.00 | 831,120 | ||
倪望龙 | 境内自然人 | 0.54% | 725,000 | 725,000 | 0.00 | 725,000 | ||
李科 | 境内自然人 | 0.53% | 713,100 | 161,600 | 0.00 | 713,10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50% | 681,944 | -724,480 | 0.00 | 681,944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普通股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2020年12月12日,李苏华、上海天识与广东怡建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李苏华与广东怡建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李苏华、上海天识将其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40,58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9%)以18.4757元/股交易价格协议转让给广东怡建,转让价款合计为749,749,448.71元。自上述股份过户至广东怡建名下之日起,李苏华不可撤销地放弃其 |
持有公司27,062,562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后李苏华仍持有公司22,357,138股股份的表决权,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2%。截至2023年6月30日,李苏华已被动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至18,319,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54%,其所持股份数量均为有表决权股份数量。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1) | 不适用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深圳山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怡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58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0,580,300 |
张永刚 | 2,43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30,000 |
周锦洪 | 1,45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0,300 |
高秀忠 | 1,30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3,200 |
戚家伟 | 1,08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4,600 |
中国国际金融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FT | 831,12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1,120 |
倪望龙 | 72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25,000 |
李科 | 713,10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3,100 |
UBS AG | 681,944 | 人民币普通股 | 681,944 |
韦嘉仪 | 603,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3,500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和前10名普通股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股东高秀忠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303,200股,实际合计持有1,303,200股;(2)股东李科通过普通账户持有0股,通过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13,100股,实际合计持有713,100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期初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期末被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股) | (股) | (股) | |||||||
李苏华 | 副董事长 | 现任 | 30,319,700 | 0 | 12,000,000 | 18,319,700 | 0 | 0 | 0 |
合计 | -- | -- | 30,319,700 | 0 | 12,000,000 | 18,319,700 | 0 | 0 | 0 |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6月30日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2,022,765.31 | 30,748,177.8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54,794.78 | 2,143,566.51 |
应收账款 | 914,900,814.82 | 1,066,444,556.03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 | 55,608.76 |
预付款项 | 25,416,898.22 | 5,868,658.5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9,894,520.95 | 32,545,929.5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9,897,726.95 | 20,081,451.22 |
合同资产 | 453,976,831.23 | 532,545,973.9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3,430,362.18 | 71,264,426.73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5,294,714.44 | 1,761,698,349.14 |
非流动资产: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884,674.04 | 1,921,818.02 |
长期股权投资 | 55,971,168.09 | 56,556,023.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80,620,282.16 | 69,015,825.40 |
固定资产 | 42,615,265.57 | 43,809,147.54 |
在建工程 | 7,639,258.51 | 2,273,658.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36,567,744.39 | 44,791,235.94 |
无形资产 | 34,561,991.07 | 36,953,819.9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50,758,751.17 | 50,758,751.17 |
长期待摊费用 | 814,016.04 | 1,025,901.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444,138.76 | 180,594,989.0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82,877,289.80 | 487,701,170.36 |
资产总计 | 2,238,172,004.24 | 2,249,399,519.50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26,304,487.18 | 77,066,25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1,665,468.85 | 10,805,841.54 |
应付账款 | 832,625,649.58 | 961,861,042.7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39,746,082.65 | 55,042,121.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091,831.17 | 25,147,224.62 |
应交税费 | 15,795,700.46 | 18,260,617.07 |
其他应付款 | 278,833,881.06 | 277,974,156.2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1,860,014.83 | 21,019,538.86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633,246.53 | 117,789,324.32 |
流动负债合计 | 1,574,556,362.31 | 1,564,966,117.11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9,590,000.00 | 78,194,402.77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31,301,740.26 | 35,989,767.91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84,860.12 | 6,542,235.4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8,252.28 | 638,252.28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5,214,852.66 | 121,364,658.38 |
负债合计 | 1,679,771,214.97 | 1,686,330,775.49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312,808.00 | 135,312,8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52,053,380.08 | 448,494,386.6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277,767.75 | 12,035,624.87 |
盈余公积 | 29,385,820.15 | 29,385,820.1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8,688,808.30 | -90,987,940.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1,340,967.68 | 534,240,698.71 |
少数股东权益 | 27,059,821.59 | 28,828,045.30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58,400,789.27 | 563,068,744.0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238,172,004.24 | 2,249,399,519.50 |
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6月30日 | 2023年1月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6,906,627.68 | 26,311,792.05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754,794.78 | 2,143,566.51 |
应收账款 | 847,328,779.31 | 968,217,734.40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 | |
预付款项 | 13,982,699.13 | 10,006,786.57 |
其他应收款 | 27,962,660.86 | 31,024,518.17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372,333.96 | 20,081,451.22 |
合同资产 | 318,439,478.81 | 374,735,605.46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7,367,648.92 | 66,280,443.97 |
流动资产合计 | 1,396,115,023.45 | 1,498,801,898.35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477,992.40 | 1,437,991.73 |
长期股权投资 | 168,139,468.09 | 168,724,323.74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34,005,233.00 | 21,818,500.00 |
固定资产 | 38,967,779.93 | 40,062,157.33 |
在建工程 | 7,639,258.51 | 2,273,658.5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9,209,794.50 | 32,375,773.00 |
无形资产 | 78,859.22 | 315,437.4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14,016.04 | 1,017,768.4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6,438,807.87 | 167,051,344.6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36,771,209.56 | 435,076,954.94 |
资产总计 | 1,932,886,233.01 | 1,933,878,853.29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7,497,339.26 | 77,066,250.00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1,665,468.85 | 10,805,841.54 |
应付账款 | 704,513,198.65 | 794,900,833.91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450,269.19 | 34,073,915.30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06,012.68 | 16,841,679.04 |
应交税费 | 15,152,455.23 | 15,225,157.85 |
其他应付款 | 295,379,077.98 | 289,684,668.81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8,632,777.72 | 8,458,285.68 |
其他流动负债 | 85,847,988.03 | 99,136,179.23 |
流动负债合计 | 1,348,144,587.59 | 1,346,192,811.36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4,000,000.00 | 25,539,583.33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5,028,095.36 | 27,860,298.27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684,860.12 | 6,542,235.42 |
递延收益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2,712,955.48 | 59,942,117.02 |
负债合计 | 1,400,857,543.07 | 1,406,134,928.38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35,312,808.00 | 135,312,808.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448,494,386.62 | 448,494,386.62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3,227,259.30 | 5,685,256.17 |
盈余公积 | 29,385,820.15 | 29,385,820.15 |
未分配利润 | -84,391,584.13 | -91,134,346.03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32,028,689.94 | 527,743,924.9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932,886,233.01 | 1,933,878,853.29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68,921,278.36 | 737,986,035.13 |
其中:营业收入 | 368,921,278.36 | 737,986,035.1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402,352,145.20 | 721,347,146.86 |
其中:营业成本 | 340,036,885.09 | 680,927,007.98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083,141.40 | 1,151,602.65 |
销售费用 | 7,859,904.71 | 7,546,266.42 |
管理费用 | 39,490,474.53 | 21,068,921.29 |
研发费用 | 0.00 | |
财务费用 | 13,881,739.47 | 10,653,348.52 |
其中:利息费用 | 13,730,154.96 | 10,600,847.67 |
利息收入 | 579,313.29 | 270,474.38 |
加:其他收益 | 107,876.77 | 325,471.0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4,855.65 | -1,272,250.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4,855.65 | -1,272,250.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2,473,832.55 | 4,329,159.0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742,284.84 | -12,156,749.7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34,799.80 | -5,814.3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73,471.87 | 7,858,703.47 |
加:营业外收入 | 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184,678.29 | 82,636.1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88,793.58 | 7,776,067.33 |
减:所得税费用 | 1,537,884.66 | 4,054,004.0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0,908.92 | 3,722,063.25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50,908.92 | 3,722,063.25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
“-”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99,132.63 | 3,722,063.25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48,223.7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50,908.92 | 3,722,063.2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99,132.63 | 3,722,063.25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1,948,223.7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70 | 0.0275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70 | 0.027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何申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古定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素珍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274,647,604.55 | 737,897,539.55 |
减:营业成本 | 259,256,430.76 | 679,608,729.10 |
税金及附加 | 900,635.79 | 1,129,335.90 |
销售费用 | 7,531,311.70 | 7,512,848.14 |
管理费用 | 24,367,188.48 | 20,396,341.28 |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 11,884,886.41 | 10,504,802.16 |
其中:利息费用 | 11,722,456.66 | 10,447,059.73 |
利息收入 | 554,420.87 | 263,746.47 |
加:其他收益 | 58,009.60 | 319,691.4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84,855.65 | -1,272,250.7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84,855.65 | -1,272,250.75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675,690.40 | 4,817,923.8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917,081.56 | -12,156,749.7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3.96 | -5,814.35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9,772,483.36 | 10,448,283.45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8,418.96 | 82,636.1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9,744,064.40 | 10,365,647.31 |
减:所得税费用 | 3,001,302.50 | 4,228,715.66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42,761.90 | 6,136,931.65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742,761.90 | 6,136,931.65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742,761.90 | 6,136,931.65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26,255,119.08 | 444,439,116.2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06,885.05 | 716,528.8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83,224.43 | 4,697,621.12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2,545,228.56 | 449,853,266.27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18,146,923.30 | 586,687,507.45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7,343,759.69 | 34,853,635.48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299,532.07 | 10,045,374.88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1,602,107.33 | 13,171,803.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18,392,322.39 | 644,758,321.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2,906.17 | -194,905,054.7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90.00 | 1,1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0.00 | 1,1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10,887.4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53,55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10,887.41 | 53,55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3,297.41 | -53,548,9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8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89,497,339.26 | 333,719,071.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9,677,339.26 | 333,719,071.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8,540,590.28 | 49,745,306.3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069,394.62 | 8,637,334.09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557,052.25 | 1,858,140.8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1,167,037.15 | 60,240,781.3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8,510,302.11 | 273,478,289.69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459,910.87 | 25,024,334.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3,335,311.64 | 64,016,353.24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795,222.51 | 89,040,688.15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55,103,283.72 | 443,239,116.29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4,761.15 | 687,585.9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89,561.13 | 4,691,751.9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61,737,606.00 | 448,618,454.23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41,640,958.80 | 588,636,889.3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0,791,299.22 | 34,393,204.45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7,607,150.95 | 10,043,496.01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088,093.70 | 13,094,074.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99,127,502.67 | 646,167,664.5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89,896.67 | -197,549,210.36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7,590.00 | 1,100.00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590.00 | 1,100.00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020,000.00 | 53,55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20,000.00 | 53,550,000.0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12,410.00 | -53,548,900.00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65,497,339.26 | 333,719,071.0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497,339.26 | 333,719,071.00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6,500,000.00 | 49,745,306.33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4,282,057.88 | 8,637,334.09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889,473.95 | 438,908.9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4,671,531.83 | 58,821,549.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0,825,807.43 | 274,897,521.6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62,423,500.76 | 23,799,411.29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898,925.86 | 63,995,789.4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81,322,426.62 | 87,795,200.71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12,035,624.87 | 29,385,820.15 | -90,987,940.93 | 534,240,698.71 | 28,828,045.30 | 563,068,744.0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12,035,624.87 | 29,385,820.15 | -90,987,94 | 534,240,698. | 28,828,045.30 | 563,068,744.01 |
0.93 | 7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58,993.46 | -8,757,857.12 | 2,299,132.63 | -2,899,731.03 | -1,768,223.71 | -4,667,954.7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299,132.63 | 2,299,132.63 | -1,768,223.71 | 530,908.9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58,993.46 | 3,558,993.46 | 3,558,993.46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 |
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8,757,857.12 | -8,757,857.12 | -8,757,857.12 | ||||||||||||
1.本期提取 | 8,357,333.45 | 8,357,333.45 | 8,357,333.45 | ||||||||||||
2.本期使用 | 17,115,190.57 | 17,115,190.57 | 17,115,190.5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52,053,380.08 | 3,277,767.75 | 29,385,820.15 | -88,688,808.30 | 531,340,967.68 | 27,059,821.59 | 558,400,789.27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115,866.78 | 29,385,820.15 | 52,152,598.65 | 665,461,480.20 | 665,461,480.2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115,866.78 | 29,385,820.15 | 52,152,598.65 | 665,461,480.20 | 665,461,480.2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 5,676,70 | 3,722,063. | 9,398,772. | 9,398, |
(减少以“-”号填列) | 9.56 | 25 | 81 | 772.8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722,063.25 | 3,722,063.25 | 3,722,063.2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 | 5,67 | 5,676 | 5,6 |
储备 | 6,709.56 | ,709.56 | 76,709.56 | ||||||||||||
1.本期提取 | 15,913,903.44 | 15,913,903.44 | 15,913,903.44 | ||||||||||||
2.本期使用 | 10,237,193.88 | 10,237,193.88 | 10,237,193.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5,792,576.34 | 29,385,820.15 | 55,874,661.90 | 674,860,253.01 | 674,860,253.0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5,685,256.17 | 29,385,820.15 | -91,134,346.03 | 527,743,924.9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5,685,256.17 | 29,385,820.15 | -91,134,346.03 | 527,743,924.9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57,996.87 | 6,742,761.90 | 4,284,765.0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742,761.90 | 6,742,761.9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 |
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457,996.87 | -2,457,996.87 | ||||||||||
1.本期提取 | 6,338,292.60 | 6,338,292.60 | ||||||||||
2.本期使用 | 8,796,289.47 | 8,796,289.47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 | 135,312,80 | 448,494,38 | 3,227,259. | 29,385,820 | -84,39 | 532,028,68 |
末余额 | 8.00 | 6.62 | 30 | .15 | 1,584.13 | 9.94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115,866.78 | 29,385,820.15 | 50,496,188.31 | 663,805,069.86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115,866.78 | 29,385,820.15 | 50,496,188.31 | 663,805,069.86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676,709.56 | 6,136,931.65 | 11,813,641.21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36,931.65 | 6,136,931.6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5,676,709.56 | 5,676,709.56 | ||||||||||
1.本期提取 | 15,913,903.44 | 15,913,903.44 | ||||||||||
2.本期使用 | 10,237,193.88 | 10,237,193.8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35,312,808.00 | 448,494,386.62 | 5,792,576.34 | 29,385,820.15 | 56,633,119.96 | 675,618,711.07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由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而来。2017年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65号文《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0,000股,2017年3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为101,340,000股。
2018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1,3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5,201,000.00元,共计转增20,268,000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101,340,000股增加至121,608,000股。
根据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的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每股价格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其中计入股本13,704,808元,计入资本公积160,549,115.46元。本次变更后,公司总股本由121,608,000股增加至135,312,808股。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8451A;法定代表人:何申键;公司所在地: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科研楼7栋1-6层。经营范围: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空调工程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空气净化系统工程的安装,实验室配套工程的装修;室内外装饰设计、建筑幕墙设计、建筑机电与建筑智能化设计(上述范围需凭资质证经营);计算机室的超静化技术开发(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 8月 29日决议批准报出。本公司2023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6户,详见本章节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合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本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5.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指参与合并的公司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企业合并。
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被合并方在合并日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负数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按零确定。如果被合并方在被合并以前,是最终控制方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所控制的,则合并方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还应包含相关的商誉金额。公司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与发行债务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债务性工具的初始确认金额。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达到合并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向处于同一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与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5.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取得对其他参与合并企业控制权的一方为购买方,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为被购买方。购买日,是指为购买方实际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的日期。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包含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所涉及的或有对价按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合并成本,购买日后12个月内出现对购买日已存在情况的新的或进一步证据而需要调整或有对价的,相应调整合并商誉。购买方发生的合并成本及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因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在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则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5号的通知》(财会【2012】19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五十一条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判断标准(参见本附注6),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参考本部分前面各段描述及本附注“20 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在个别财务报表中,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将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应当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购买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中的相应份额以外,其余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6.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公司将进行重新评估。
6.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本公司开始将其纳入合并范围;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纳入合并范围。对于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当期处置的子公司,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购买日后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且不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对比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其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并且同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对比数。
同一控制下的吸收合并中,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比较报表的编制应区别不同的情况,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仅需要编制个别财务报表、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方在编制前期比较报表时,无须对以前期间已经编制的比较报表进行调整;如果合并方在合并当期期末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在编制前期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将吸收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前期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并入合并方前期合并财务报表。前期比较报表的具体编制原则比照同一控制下控股合并比较报表的编制。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公司内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当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本附注“20 长期股权投资”或本附注“10 金融工具”。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①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②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③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④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本附注20)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根据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本附注“ 2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中所述的会计政策处理。
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对共同经营,确认本公司单独持有的资产、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本公司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当本公司作为合营方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该资产不构成业务,下同)、或者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时,在该等资产出售给第三方之前,本公司仅确认因该交易产生的损益中归属于共同经营其他参与方的部分。该等资产发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对于由本公司向共同经营投出或出售资产的情况,本公司全额确认该损失;对于本公司自共同经营购买资产的情况,本公司按承担的份额确认该损失。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库存现金、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9.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金融工具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0.1 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0.1.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10.1.2.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10.1.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持有的未划分为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
10.2 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债务工具)、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以及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a)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b)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c)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应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d)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应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企业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e)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对由租赁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12应收账款、16合同资产、19长期应收款。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具体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14其他应收款、19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本公司判断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主要标准为逾期天数超过90日,或者以下一个或多个指标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经营环境、内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经营成果的显著变化、担保物价值或担保方信用评级的显著下降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间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
生重大财务困难;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0.3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予以终止对该项金融资产的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留存收益。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摊余成本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摊余成本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摊余成本,相关负债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被转移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等于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本公司保留的权利(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保留了相关权利)的公允价值并加上本公司承担的义务(如果本公司因金融资产转移承担了相关义务)的公允价值,该权利和义务的公允价值应为按独立基础计量时的公允价值。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本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本公司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10.4 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本公司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11.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11.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12.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款项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款项
应收账款组合2:已到期应收款
应收账款组合3:未到期应收款
12.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13、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本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的需要,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对部分应收账款进行保理业务,基于出售的频繁程度、金额以及内部管理情况,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此类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其中的“应收利息”仅反映相关金融工具已到期可收取但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收到的利息。
14.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其他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其他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其他应收款组合1: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组合2:应收履约及其他保证金
其他应收款组合3:应收其他款项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其他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其他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4.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其他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其他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
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其他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5、存货
15.1存货的分类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合同履约成本等。
15.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6、合同资产
16.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公司已向客户转移商品而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16.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合同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合同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7、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8、持有待售资产
本公司若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下同)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其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具体标准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某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本公司已经就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其中,处置组是指在一项交易中作为整体通过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以及在该交易中转让的与这些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处置组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分摊了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商誉的,该处置组应当包含分摊至处置组的商誉。
本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和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对于处置组,所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按比例抵减该处置组内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以下简称“持有待售准则”)的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已抵减的商誉账面价值,以及适用持有待售准则计量规定的非流动资产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时,本公司不再将其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将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1)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可收回金额。
19、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企业的长期应收款项,包括长期租赁保证金、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采用递延方式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产生的应收款项等。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19.1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长期应收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长期应收款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本公司对租赁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长期应收款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长期应收款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9.2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应收租赁款以外的其他长期应收款,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长期应收款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长期应收款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长期应收款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长期股权投资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20.1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详见附注“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方式的不同,分别按照本公司实际支付的现金购买价款、本公司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交易中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原账面价值、该项长期股权投资自身的公允价值等方式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20.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构成共同经营者除外)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此外,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0.2.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0.2.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对于本公司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摊销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0.2.3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净资产的差额计入股东权益;母公司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按本附注“3.6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中所述的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情形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时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
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公司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1、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
21.1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2折旧或摊销方法
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与房屋建筑物或土地使用权一致的政策进行折旧或摊销。
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 长期资产减值”。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或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时,按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计入当期损益。
22、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 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30-40 | 5.00 | 3.17-2.38 |
构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00 | 9.5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8-14 | 5.00 | 11.88-6.79 |
交通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8 | 5.00 | 19.00-11.88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00 | 31.67-19.00 |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融资租赁为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一致的政策计提租赁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4、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全部予以资本化;外币一般借款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5、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26、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26.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以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则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
类别 | 摊销年限(年) |
计算机软件 | 2-5年 |
特许资质 | 10年 |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26.2研究与开发支出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6.3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第十节、五、27长期资产减值”。
27、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
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8、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办公室装修工程。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
29、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如果在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款权,本公司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和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将该已收或应收款项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30、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
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1、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①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②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③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④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⑤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2、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且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4.1亏损合同
亏损合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且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的,将合同预计损失超过合同标的资产已确认的减值损失(如有)的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
33、股份支付
33.1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方法
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用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该公允价值的金额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情况下,在等待期内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直线法计算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在授予后立即可行权时,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上述估计的影响计入当期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用以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股东权益。
②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授予后立即可行权,在授予日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如须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在等待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3.2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34、收入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装修装饰业务”的披露要求
34.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合同各方已批准该合同并承诺将履行各自义务;合同明确了合同各方与所转让商品或提供劳务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明确的与所转让商品相关的支付条款;合同具有商业实质,即履行该合同将改变本公司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取得的对价很可能收回。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了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
对于合同中的每个单项履约义务,如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在相关履约时段内按照履约进度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为收入: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履约进度根据所转让商品的性质采用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的时点将分摊至该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企业已将该商
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34.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 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由于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③建造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履约进度按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已完工或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35、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不包括政府以投资者身份并享有相应所有者权益而投入的资本。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
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将其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的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时,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36.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计算当期所得税费用所依据的应纳税所得额系根据有关税法规定对本报告期税前会计利润作相应调整后计算得出。
36.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与商誉的初始确认有关,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如果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也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确认其他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如果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不是很可能转回,或者未来不是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上述例外情况,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其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36.3所得税费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除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36.4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37、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赁期内各期间的租金收入。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应收融资租赁款以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进行初始计量,并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确认租赁期内的利息收入。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8、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安全生产费用
本公司根据财企〔2012〕16号的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科目。
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按规定范围使用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39、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0、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设计业务收入、建筑装饰收入、幕墙加工劳务、建筑材料销售收入 | 6%、3%、9%、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5%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5%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25% |
广东劲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号)相关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4,927.66 | 4,927.66 |
银行存款 | 132,002,778.25 | 30,295,323.39 |
其他货币资金 | 15,059.40 | 447,926.78 |
合计 | 132,022,765.31 | 30,748,177.83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16,227,542.80 | 7,412,866.19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因诉讼冻结的金额为 16,227,542.80元,,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结存的利息15,059.40元。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3,754,794.78 | 2,143,566.51 |
合计 | 3,754,794.78 | 2,143,566.51 |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050,700.34 | 100.00% | 295,905.56 | 7.31% | 3,754,794.78 | 2,381,740.57 | 100.00% | 238,174.06 | 10.00% | 2,143,566.51 |
其中: | ||||||||||
组合1-银行承兑汇票 | ||||||||||
组合2-商业承兑汇票 | 4,050,700.34 | 100.00% | 295,905.56 | 7.31% | 3,754,794.78 | 2,381,740.57 | 100.00% | 238,174.06 | 10.00% | 2,143,566.51 |
合计 | 4,050,700.34 | 100.00% | 295,905.56 | 7.31% | 3,754,794.78 | 2,381,740.57 | 100.00% | 238,174.06 | 10.00% | 2,143,566.51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5,905.5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4,050,700.34 | 295,905.56 | 7.31% |
合计 | 4,050,700.34 | 295,905.56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38,174.06 | 57,731.50 | 295,905.56 | |||
合计 | 238,174.06 | 57,731.50 | 0.00 | 0.00 | 0.00 | 295,905.5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0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3,329,246.34 | |
合计 | 2,000,000.00 | 3,329,246.34 |
(5)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转应收账款金额 |
其他说明: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3、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6,908,705.89 | 13.51% | 154,674,970.26 | 87.43% | 22,233,735.63 | 195,412,823.56 | 13.09% | 172,890,516.33 | 88.47% | 22,522,307.2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132,093,695.97 | 86.49% | 239,426,616.78 | 21.15% | 892,667,079.19 | 1,296,894,102.02 | 86.91% | 252,971,853.22 | 19.51% | 1,043,922,248.80 |
其中: | ||||||||||
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507,825,483.37 | 38.79% | 208,213,206.15 | 41.00% | 299,612,277.22 | 677,940,847.35 | 45.43% | 222,024,190.49 | 32.75% | 455,916,656.86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624,268,212.60 | 47.69% | 31,213,410.63 | 5.00% | 593,054,801.97 | 618,953,254.67 | 41.48% | 30,947,662.73 | 5.00% | 588,005,591.94 |
合计 | 1,309,002,401.86 | 100.00% | 394,101,587.04 | 30.11% | 914,900,814.82 | 1,492,306,925.58 | 100.00% | 425,862,369.55 | 28.54% | 1,066,444,556.0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4,674,970.2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 | 26,073,072.71 | 26,073,072.71 | 100.00% | 企业破产清算,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 |
深圳市嘉迪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9,547,123.24 | 19,547,123.24 | 100.00% | 客户及其实控人已被法院执行限消令,部分资产被法院拍卖,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661,694.68 | 10,929,355.75 | 80.00% | 企业破产重整,部分债权未被确认 |
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2,564,703.57 | 7,202,477.15 | 57.32% | 企业破产重整 |
葛洲坝(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945,596.77 | 8,756,477.42 | 8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9,996,476.51 | 5,997,885.91 | 6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431,764.18 | 6,745,411.35 | 8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葛洲坝唯逸(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30,020.89 | 6,515,045.29 | 78.21%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766,696.98 | 3,883,348.49 | 5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湖南金色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203,533.20 | 6,203,533.2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4,975,699.80 | 4,975,699.80 | 10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 4,124,537.16 | 4,124,537.16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 | 3,128,284.29 | 3,128,284.29 | 10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 | 3,020,207.00 | 3,020,207.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河南省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858,501.42 | 2,858,501.42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华润城市交通设施发展(郑州)有限公司 | 2,573,731.23 | 2,573,731.23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 | 2,559,548.00 | 2,559,548.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2,293,978.00 | 2,293,978.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 | 2,145,833.36 | 2,145,833.36 | 10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94,443.11 | 2,094,443.11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重庆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34,000.00 | 2,034,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355.98 | 2,025,355.98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其他 | 19,553,903.81 | 18,987,120.40 | 97.10% | 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合计 | 176,908,705.89 | 154,674,970.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09,218,898.3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03,645,198.63 | 20,364,519.86 | 10.00% |
1-2年 | 82,993,057.91 | 16,598,611.58 | 20.00% |
2-3年 | 61,668,514.56 | 24,667,405.82 | 40.00% |
3-4年 | 57,869,605.52 | 34,721,763.31 | 60.00% |
4-5年 | 44,256,767.96 | 35,405,414.36 | 80.00% |
5年以上 | 77,461,183.45 | 77,461,183.45 | 100.00% |
合计 | 527,894,328.03 | 209,218,898.3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0,207,718.4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604,154,367.94 | 30,207,718.40 | 5.00% |
合计 | 604,154,367.94 | 30,207,718.4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78,009,469.43 |
未到期应收款 | 670,521,543.37 |
1年以内 | 207,487,926.06 |
1至2年 | 88,969,669.43 |
2至3年 | 62,095,777.56 |
3年以上 | 279,927,485.44 |
3至4年 | 80,663,043.91 |
4至5年 | 74,845,323.29 |
5年以上 | 124,419,118.24 |
合计 | 1,309,002,401.86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25,862,369.55 | 31,760,782.50 | 394,101,587.05 | |||
合计 | 425,862,369.55 | 31,760,782.50 | 394,101,587.0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04,770,873.42 | 8.00% | 7,477,087.34 |
客户二 | 66,749,768.22 | 5.10% | 3,337,488.41 |
客户三 | 65,075,677.16 | 4.97% | 4,317,000.36 |
客户四 | 32,750,361.51 | 2.50% | 12,333,205.86 |
客户五 | 32,016,995.08 | 2.45% | 1,707,138.89 |
合计 | 301,363,675.39 | 23.02%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4、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银行承兑 | 2,000,000.00 | 55,608.76 |
合计 | 2,000,000.00 | 55,608.7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款项融资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1年以内 | 20,272,275.75 | 79.74% | 4,455,270.31 | 75.92% |
1至2年 | 4,116,731.96 | 16.21% | 1,232,871.24 | 21.01% |
2至3年 | 936,357.33 | 3.69% | 124,162.15 | 2.12% |
3年以上 | 91,533.18 | 0.36% | 56,354.82 | 0.95% |
合计 | 25,416,898.22 | 5,868,658.52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
单位一 | 5,779,630.07 | 22.74% |
单位二 | 3,230,088.50 | 12.71% |
单位三 | 3,073,834.87 | 12.09% |
单位四 | 2,151,591.95 | 8.47% |
单位五 | 1,093,043.77 | 4.30% |
合计 | 15,328,189.16 | 60.31% |
其他说明: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9,894,520.95 | 32,545,929.55 |
合计 | 29,894,520.95 | 32,545,929.55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72,386,464.74 | 62,228,450.26 |
备用金 | 1,812,801.03 | 1,141,841.37 |
往来款及其他 | 4,657,559.24 | 18,908,723.52 |
合计 | 78,856,825.01 | 82,279,015.15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842,535.60 | 43,890,550.00 | 49,733,085.6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90,093.00 | 590,093.00 | ||
本期转回 | 1,360,874.54 | 1,360,874.54 | ||
2023年6月30日余 | 4,481,661.06 | 44,480,643.00 | 48,962,304.06 |
额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9,228,176.32 |
1至2年 | 785,056.89 |
2至3年 | 33,652,418.33 |
3年以上 | 25,191,173.47 |
3至4年 | 16,836,824.03 |
4至5年 | 1,481,534.44 |
5年以上 | 6,872,815.00 |
合计 | 78,856,825.01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8,962,304.06 | 590,093.00 | 1,360,874.54 | 48,962,304.06 | ||
合计 | 48,962,304.06 | 590,093.00 | 1,360,874.54 | 48,962,304.0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0.00 | 2-3年 | 38.04% | 24,000,000.00 |
深圳市富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788,414.76 | 5年以上 | 16.22% | 1,278,841.48 |
深圳市鑫凯盛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500,000.00 | 3-4年 | 10.78% | 8,500,000.00 |
深圳市建信锋源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0 | 3-4年 | 8.88% | 7,000,000.00 |
深圳市科瑞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3,104,000.00 | 5年以上 | 3.94% | 3,104,000.00 |
合计 | 61,392,414.76 | 77.86% | 43,882,841.48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7、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是
(1) 存货分类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房地产业”的披露要求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履约成本 | 15,937,082.41 | 1,240,081.81 | 14,697,000.60 | 16,358,924.92 | 1,240,081.81 | 15,118,843.11 |
原材料 | 5,015,862.40 | 0.00 | 5,015,862.40 | 4,777,744.16 | 4,777,744.16 | |
周转材料 | 184,863.95 | 0.00 | 184,863.95 | 184,863.95 | 184,863.95 | |
合计 | 21,137,808.76 | 1,240,081.81 | 19,897,726.95 | 21,321,533.03 | 1,240,081.81 | 20,081,451.22 |
按下列格式披露“开发成本”主要项目及其利息资本化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开工时间 | 预计竣工时间 | 预计总投资 | 期初余额 | 本期转入开发产品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本期(开发成本)增加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金来源 |
按下列格式项目披露“开发产品”主要项目信息: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竣工时间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按下列格式分项目披露“分期收款开发产品”、“出租开发产品”、“周转房”: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按下列格式披露存货跌价准备金计提情况:
按性质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合同履约成本 | 1,240,081.81 | 1,240,081.81 | |||||
合计 | 1,240,081.81 | 1,240,081.81 |
按主要项目分类: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备注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3) 存货期末余额中利息资本化率的情况
存货期末余额中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4) 存货受限情况
按项目披露受限存货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受限原因 |
8、合同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质保金 | 26,627,406.92 | 1,331,370.35 | 25,296,036.57 | 42,091,542.17 | 2,104,577.11 | 39,986,965.06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468,455,828.62 | 39,775,033.96 | 428,680,794.66 | 535,303,120.97 | 42,744,112.04 | 492,559,008.93 |
合计 | 495,083,235.54 | 41,106,404.31 | 453,976,831.23 | 577,394,663.14 | 44,848,689.15 | 532,545,973.99 |
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在本期内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减值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质保金 | 773,206.76 | |||
建造合同形成的已完工未结算资产 | 2,969,078.08 | |||
合计 | 3,742,284.84 |
其他说明
9、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1,088,308.79 | 67,469,218.37 |
预交增值税 | 181.82 | 283,018.87 |
预交企业所得税 | 10,384,855.13 | 2,528,491.09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626,257.44 | 591,025.67 |
待摊费用 | 260,461.58 | 392,258.57 |
增值税留抵税额 | 1,070,297.42 | 414.16 |
合计 | 73,430,362.18 | 71,264,426.73 |
其他说明:
10、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长期租赁保证金 | 2,371,774.55 | 2,371,774.55 | 2,476,351.33 | 2,476,351.33 | 5.50% | ||
减:未实现融资收益 | -487,100.51 | -487,100.51 | -554,533.31 | -554,533.31 | 5.50% | ||
合计 | 1,884,674.04 | 1,884,674.04 | 1,921,818.02 | 1,921,818.02 |
坏账准备减值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3)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11、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56,556,023.74 | -584,855.65 | 55,971,168.09 | ||||||||
小计 | 56,556,023.74 | -584,855.65 | 55,971,168.09 | ||||||||
合计 | 56,556,023.74 | -584,855.65 | 55,971,168.09 |
其他说明
12、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3,022,511.40 | 73,022,511.4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2,186,733.00 | 112,186,733.0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以房抵债取得 | 112,186,733.00 | 112,186,733.0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185,209,244.40 | 185,209,244.40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006,686.00 | 4,006,686.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82,276.24 | 582,276.24 | ||
(1)计提或摊销 | 582,276.24 | 582,276.2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588,962.24 | 4,588,962.2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0,620,282.16 | 180,620,282.16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015,825.40 | 69,015,825.40 |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建信·天宸花园16套房产 | 21,818,500.00 | 已办理网签手续,房屋未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 |
恒明湾套30套房产 | 112,186,733.00 | 已办理网签手续,房屋未达到竣工验收交付条件 |
其他说明
13、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42,615,265.57 | 43,809,147.54 |
合计 | 42,615,265.57 | 43,809,147.54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生产施工设备 | 交通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1.期初余额 | 41,256,853.31 | 4,560,186.26 | 11,286,825.03 | 10,846,762.87 | 67,950,627.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3,243.46 | 27,716.81 | 409,944.86 | 320,998.77 | 348,715.58 |
(1)购置 | 27,716.81 | 320,998.77 | 348,715.5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41,911.27 | 741,911.27 | |||
(1)处置或报废 | 741,911.27 | 741,911.27 | |||
4.期末余额 | 41,256,853.31 | 4,587,903.07 | 11,286,825.03 | 10,425,850.37 | 67,557,431.78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932,330.65 | 1,938,300.56 | 8,863,411.33 | 9,407,437.39 | 24,141,479.9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53,243.46 | 227,070.92 | 409,944.86 | 215,242.73 | 1,505,501.97 |
(1)计提 | 653,243.46 | 227,070.92 | 409,944.86 | 215,242.73 | 1,505,501.97 |
3.本期减少金额 | 704,815.69 | 704,815.69 | |||
(1)处置或报废 | 704,815.69 | 704,815.69 | |||
4.期末余额 | 4,585,574.11 | 2,165,371.48 | 9,273,356.19 | 8,917,864.43 | 24,942,166.2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671,279.20 | 2,422,531.59 | 2,013,468.84 | 1,507,985.94 | 42,615,265.5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7,324,522.66 | 2,621,885.70 | 2,423,413.70 | 1,439,325.48 | 43,809,147.54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昆明螺蛳湾中心房产 | 24,620,433.16 | 过户手续办理中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14、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639,258.51 | 2,273,658.57 |
合计 | 7,639,258.51 | 2,273,658.57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总部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 7,639,258.51 | 7,639,258.51 | 2,273,658.57 | 2,273,658.57 | ||
合计 | 7,639,258.51 | 7,639,258.51 | 2,273,658.57 | 2,273,658.57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转入 | 本期其他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 | 其中: | 本期利息 | 资金来源 |
金额 | 固定资产金额 | 减少金额 | 投入占预算比例 | 化累计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资本化率 | ||||||
总部办公大楼装修工程 | 8,076,831.32 | 2,273,658.57 | 5,365,599.94 | 7,639,258.51 | 94.58% | 94.58% | 其他 | |||||
合计 | 8,076,831.32 | 2,273,658.57 | 5,365,599.94 | 7,639,258.51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金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
(4)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其他说明:
15、使用权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5,229,294.71 | 55,229,294.71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879,603.51 | 7,879,603.51 |
(1)处置 | 7,879,603.51 | 7,879,603.51 |
4.期末余额 | 47,349,691.20 | 47,349,691.2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0,438,058.77 | 10,438,058.77 |
2.本期增加金额 | 4,502,567.76 | 4,502,567.76 |
(1)计提 | 4,502,567.76 | 4,502,567.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4,158,679.72 | 4,158,679.72 |
(1)处置 | 4,158,679.72 | 4,158,679.72 |
4.期末余额 | 10,781,946.81 | 10,781,946.8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6,567,744.39 | 36,567,744.39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791,235.94 | 44,791,235.94 |
其他说明:
1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特许资质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7,748.00 | 7,984,955.87 | 42,946,981.13 | 50,959,685.0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748.00 | 0.00 | 7,984,955.87 | 42,946,981.13 | 50,959,685.0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612.00 | 7,560,064.53 | 6,445,188.56 | 14,005,865.09 | ||
2.本期增 | 244,479.84 | 2,147,349.00 | 2,391,828.84 |
加金额 | ||||||
(1)计提 | 244,479.84 | 2,147,349.00 | 2,391,828.8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12.00 | 7,804,544.37 | 8,592,537.56 | 16,397,693.93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136.00 | 180,411.50 | 34,354,443.57 | 34,561,991.0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7,136.00 | 424,891.34 | 36,501,792.57 | 36,953,819.9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23,024,558.05 | 23,024,558.05 |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27,734,193.12 | 27,734,193.12 | ||||
合计 | 50,758,751.17 | 50,758,751.17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其他说明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办公室装修费 | 1,012,637.90 | 249,056.60 | 474,087.26 | 787,607.24 | |
信息化建设服务费 | 5,130.56 | 27,962.26 | 6,684.02 | 26,408.80 | |
装修款 | 8,132.57 | 8,132.57 | 0.00 | ||
合计 | 1,025,901.03 | 277,018.86 | 488,903.85 | 814,016.04 |
其他说明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可抵扣亏损 | 196,385,412.13 | 49,096,353.03 | 193,915,320.45 | 48,478,830.12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394,101,587.04 | 98,525,396.76 | 425,862,369.55 | 106,465,592.39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95,905.56 | 73,976.39 | 238,174.06 | 59,543.52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48,962,304.06 | 12,240,576.02 | 49,733,085.60 | 12,433,271.41 |
存货跌价准备 | 1,240,081.81 | 310,020.45 | 1,240,081.81 | 310,020.45 |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 41,106,404.31 | 10,276,601.08 | 44,848,689.15 | 11,212,172.29 |
预计负债 | 3,684,860.12 | 921,215.03 | 6,542,235.42 | 1,635,558.86 |
合计 | 685,776,555.03 | 171,444,138.76 | 722,379,956.04 | 180,594,989.04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2,553,009.10 | 638,252.28 | 2,553,009.10 | 638,252.28 |
合计 | 2,553,009.10 | 638,252.28 | 2,553,009.10 | 638,252.28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1,444,138.76 | 180,594,989.0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8,252.28 | 638,252.28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亏损 | 4,390,269.65 | 4,390,269.65 |
合计 | 4,390,269.65 | 4,390,269.65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6年度 | 4,390,269.65 | 4,390,269.65 | |
合计 | 4,390,269.65 | 4,390,269.65 |
其他说明
20、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226,304,487.18 | 77,000,000.00 |
应付利息 | 66,250.00 | |
合计 | 226,304,487.18 | 77,066,250.00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21、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1,650,756.54 | 10,805,841.54 |
银行承兑汇票 | 0.00 | 0.00 |
信用证 | 20,014,712.31 | |
合计 | 31,665,468.85 | 10,805,841.5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
22、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541,211,354.04 | 640,938,443.96 |
劳务款 | 240,938,430.08 | 299,493,812.09 |
其他 | 50,475,865.46 | 21,428,786.67 |
合计 | 832,625,649.58 | 961,861,042.72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3、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工程合同相关的合同负债 | 39,746,082.65 | 55,042,121.77 |
合计 | 39,746,082.65 | 55,042,121.77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4、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5,142,527.25 | 46,299,036.72 | 48,349,732.80 | 23,091,831.1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697.37 | 1,650,702.02 | 1,655,399.39 | 0.00 |
三、辞退福利 | 0.00 | 0.00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0.00 | 0.00 | ||
合计 | 25,147,224.62 | 47,949,738.74 | 50,005,132.19 | 23,091,831.17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5,135,785.65 | 44,639,537.65 | 46,683,492.13 | 23,091,831.17 |
2、职工福利费 | 2,730.00 | 464,682.21 | 467,412.21 | 0.00 |
3、社会保险费 | 2,136.60 | 973,038.11 | 975,174.71 | 0.0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054.25 | 842,950.51 | 845,004.76 | 0.00 |
工伤保险费 | 82.35 | 97,583.02 | 97,665.37 | 0.00 |
生育保险费 | 0.00 | 32,504.58 | 32,504.58 | 0.00 |
4、住房公积金 | 1,875.00 | 209,308.80 | 211,183.80 | 0.00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2,469.95 | 12,469.95 | 0.00 | |
合计 | 25,142,527.25 | 46,299,036.72 | 48,349,732.80 | 23,091,831.1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4,627.98 | 1,593,932.30 | 1,598,560.28 | |
2、失业保险费 | 69.39 | 56,769.72 | 56,839.11 | |
合计 | 4,697.37 | 1,650,702.02 | 1,655,399.39 | 0.00 |
其他说明
25、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1,402,419.85 | 13,695,642.00 |
企业所得税 | 345,177.94 | 459,161.42 |
个人所得税 | 39,204.9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433,190.88 | 2,448,206.37 |
教育附加 | 938,984.55 | 947,989.23 |
地方教育附加 | 632,742.54 | 638,745.64 |
房产税 | 5,400.00 | |
土地使用税 | 435.92 | |
印花税 | 3,979.71 | 55,743.51 |
水利基金 | 0.00 | 9,292.98 |
合计 | 15,795,700.46 | 18,260,617.07 |
其他说明
26、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278,833,881.06 | 277,974,156.21 |
合计 | 278,833,881.06 | 277,974,156.21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关联方借款及利息 | 250,633,387.07 | 238,352,280.73 |
保证金 | 7,744,447.90 | 7,952,480.77 |
往来款 | 5,845,206.78 | 26,195,415.60 |
特许资质转让款 | 0.00 | 700,000.00 |
应付费用及其他 | 14,610,839.31 | 4,773,979.11 |
合计 | 278,833,881.06 | 277,974,156.2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2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940,000.00 | 9,940,000.00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920,014.83 | 11,079,538.86 |
合计 | 11,860,014.83 | 21,019,538.86 |
其他说明:
28、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98,085,018.31 | 115,407,583.75 |
继续涉入负债-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的部分 | 5,329,246.34 | 2,381,740.57 |
应收账款重分类 | 11,218,981.88 | 0.00 |
合计 | 114,633,246.53 | 117,789,324.3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他说明:
29、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46,530,000.00 | 47,000,000.00 |
保证借款 | 27,000,000.00 | 41,000,000.00 |
应付利息 | 134,402.77 | |
减: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3,940,000.00 | -9,940,000.00 |
合计 | 69,590,000.00 | 78,194,402.77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0、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的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其他说明
31、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租赁负债 | 39,221,755.09 | 47,069,306.77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920,014.83 | -11,079,538.86 |
合计 | 31,301,740.26 | 35,989,767.91 |
其他说明:
32、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3,684,860.12 | 3,684,860.12 | 根据诉讼情况预计 |
其他 | 2,857,375.30 | 根据合同约定预计 | |
合计 | 3,684,860.12 | 6,542,235.42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3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35,312,808.00 | 135,312,808.00 |
其他说明: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47,994,386.62 | 447,994,386.62 | ||
其他资本公积 | 500,000.00 | 3,558,993.46 | 4,058,993.46 |
合计 | 448,494,386.62 | 3,558,993.46 | 452,053,380.08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5、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2,035,624.87 | 8,357,333.45 | 17,115,190.57 | 3,277,767.75 |
合计 | 12,035,624.87 | 8,357,333.45 | 17,115,190.57 | 3,277,767.7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6、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9,385,820.15 | 29,385,820.15 | ||
合计 | 29,385,820.15 | 29,385,820.1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7、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90,987,940.93 | 52,152,598.65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90,987,940.93 | 52,152,598.65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299,132.63 | -143,140,539.58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8,688,808.30 | -90,987,940.9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8、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68,838,709.56 | 339,454,608.85 | 737,986,035.13 | 680,927,007.98 |
其他业务 | 82,568.80 | 582,276.24 | ||
合计 | 368,921,278.36 | 340,036,885.09 | 737,986,035.13 | 680,927,007.98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装饰装修 | 273,378,895.15 | 273,378,895.15 | ||
装饰设计 | 1,268,709.40 | 1,268,709.40 | ||
材料及加工 | 333,793.10 | 333,793.10 | ||
建筑工程施工 | 73,654,579.33 | 73,654,579.33 | ||
道路工程施工 | 20,202,732.58 | 20,202,732.58 | ||
出租 | 82,568.80 | 82,568.8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地区 | 11,956,812.77 | 11,956,812.77 | ||
中南地区 | 352,166,143.29 | 352,166,143.29 | ||
华北地区 | 3,301,421.69 | 3,301,421.69 | ||
西南地区 | 1,496,900.61 | 1,496,900.6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点 | 333,793.10 | 333,793.10 | ||
在某一时间段 | 368,587,485.26 | 368,587,485.26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部份工程施工和设计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上述合同的履约进度相关,并将于上述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935,391,595.26元,其中,731,571,832.75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482,419,346.11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721,400,416.4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
其他说明
39、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46,158.20 | 558,960.41 |
教育费附加 | 391,063.04 | 399,252.14 |
车船使用税 | 9,900.00 | 3,375.00 |
印花税 | 117,985.34 | 177,852.62 |
其他 | 18,034.82 | 12,162.48 |
合计 | 1,083,141.40 | 1,151,602.65 |
其他说明:
40、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312,251.66 | 4,589,849.95 |
售后服务费 | 108,941.62 | 339,101.92 |
差旅费 | 625,477.63 | 643,128.40 |
办公费 | 157,321.77 | 353,441.67 |
广告费 | 2,561.10 | 98,320.20 |
业务招待费 | 2,008,034.60 | 789,045.56 |
租赁费 | 163,166.45 | 203,766.13 |
折旧费 | 482,149.88 | 529,612.59 |
合计 | 7,859,904.71 | 7,546,266.42 |
其他说明: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739,745.00 | 11,309,893.28 |
租赁费 | 2,854,045.42 | 1,730,779.56 |
差旅费 | 3,307,591.32 | 1,604,296.48 |
中介服务费 | 5,401,096.20 | 3,104,623.73 |
资产摊销 | 1,253,325.82 | 716,964.21 |
办公费 | 941,709.60 | 553,772.18 |
折旧费 | 4,429,425.41 | 1,917,041.45 |
税费 | 8,250.40 | |
独立董事费 | 123,300.00 | 123,300.00 |
业务招待费 | 1,440,235.76 | 0.00 |
合计 | 39,490,474.53 | 21,068,921.29 |
其他说明
42、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3,730,154.96 | 10,600,847.67 |
减:利息收入 | 579,313.29 | 270,474.38 |
银行手续费 | 730,897.80 | 322,975.23 |
合计 | 13,881,739.47 | 10,653,348.52 |
其他说明
43、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失业稳岗补贴 | 107,876.77 | 73,984.13 |
留工培训补助资金 | 248,125.00 | |
制造业小型微利企业社保缴费补贴 | 3,361.87 | |
合计 | 107,876.77 | 325,471.00 |
44、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4,855.65 | -1,272,250.75 |
合计 | -584,855.65 | -1,272,250.75 |
其他说明
45、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770,781.54 | -1,385,054.88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1,760,782.51 | 4,684,213.92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57,731.50 | 1,030,000.00 |
合计 | 32,473,832.55 | 4,329,159.04 |
其他说明
46、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十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3,742,284.84 | -12,156,749.74 |
合计 | 3,742,284.84 | -12,156,749.74 |
其他说明:
47、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非流动资产的损失 | -234,799.80 | -5,814.35 |
48、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合计 | 0.00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单位:元
补助项目 | 发放主体 | 发放原因 | 性质类型 | 补贴是否影响当年盈亏 | 是否特殊补贴 | 本期发生金额 | 上期发生金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其他说明:
49、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0,500.00 | 37,797.00 | 10,500.00 |
其他 | 93,387.24 | 44,839.14 | 93,387.24 |
罚款 | 51,879.43 | 51,879.43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8,911.62 | 28,911.62 | |
合计 | 184,678.29 | 82,636.14 | 184,678.29 |
其他说明:
50、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8,230,550.05 | 5,932,632.7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68,434.71 | -1,878,628.68 |
合计 | 1,537,884.66 | 4,054,004.0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888,793.5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72,198.4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12,305.73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648,851.27 |
所得税费用 | 1,537,884.66 |
其他说明
51、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52、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07,876.77 | 355,471.00 |
保证金及往来款 | 15,231,646.16 | 2,567,092.83 |
涉诉货币资金解冻 | 1,515,851.92 | |
银行利息收入 | 532,417.13 | 259,205.37 |
其他 | 211,284.37 | |
合计 | 16,083,224.43 | 4,697,621.1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及押金净额 | 6,626,954.46 | 5,693,799.05 |
往来款净额 | 15,732,410.78 | 3,740,303.94 |
差旅费 | 2,978,365.41 | 1,548,128.90 |
租赁费 | 170,870.73 | 473,922.46 |
中介服务费 | 1,319,082.52 | 731,311.92 |
办公费 | 906,796.86 | 176,666.46 |
广告费 | 94,339.62 | |
其他 | 1,835,199.23 | 117,184.07 |
业务招待费 | 3,202,336.38 | 549,217.87 |
银行手续费 | 658,756.09 | 46,928.95 |
新增涉诉货币资金冻结 | 8,171,334.87 | |
合计 | 41,602,107.33 | 13,171,803.2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合计 | 0.00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 | 6,557,052.25 | 1,858,140.89 |
合计 | 6,557,052.25 | 1,858,140.89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53、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 350,908.92 | 3,722,063.25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6,216,117.39 | 7,827,590.70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087,778.21 | 1,796,201.81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4,502,567.76 | 1,584,053.67 |
无形资产摊销 | 2,391,828.84 | 716,964.2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88,903.85 | 547,410.7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4,799.80 | 4,714.3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4,678.29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13,730,154.96 | 8,637,334.0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84,855.65 | 1,272,250.7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150,850.28 | -5,108,469.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83,724.27 | -3,483,632.9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7,722,624.72 | -329,585,702.12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71,317,083.57 | 111,487,456.88 |
其他 | -8,757,857.12 | 5,676,709.5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152,906.17 | -194,905,054.7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5,795,222.51 | 89,040,688.15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3,335,311.64 | 64,016,353.24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459,910.87 | 25,024,334.91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其中: | |
其中: |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1,020,000.00 |
其中: |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20,000.00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5,795,222.51 | 23,335,311.64 |
其中:库存现金 | 4,927.66 | 4,927.6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5,775,235.45 | 23,315,334.2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059.40 | 15,049.78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5,795,222.51 | 23,335,311.64 |
其他说明:
5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5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6,227,541.25 | 诉讼冻结资金 |
应收票据 | 3,329,246.34 | 商业票据背书未终止确认 |
投资性房地产 | 44,472,624.26 | 长期借款抵押 |
合计 | 64,029,411.85 |
其他说明:
56、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单位:元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失业稳岗补贴 | 107,876.77 | 其他收益 | 107,876.7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7、其他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6、其他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子公司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直接 | 间接 |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惠州 | 惠州 | 工业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佛山 | 佛山 | 建筑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佛山 | 佛山 | 建筑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广东劲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佛山 | 佛山 | 建筑业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49.00% | -1,044,219.85 | 0.00 | 3,949,830.12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49.00% | -904,003.86 | 0.00 | 23,109,991.47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 | 220,478,624.38 | 94,408,306.04 | 314,886,930.42 | 231,054,511.06 | 47,684,533.22 | 278,739,044.28 | 260,386,384.77 | 91,263,499.15 | 351,649,883.92 | 213,391,435.08 | 62,310,176.65 | 275,701,611.73 |
有限公司 |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36,464,832.97 | 7,050,326.90 | 43,515,159.87 | 40,565,742.92 | 4,179,111.68 | 44,744,854.60 | 22,492,503.76 | 6,740,015.08 | 29,232,518.84 | 25,175,129.77 | 4,316,810.29 | 29,491,940.06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75,184,656.40 | -2,131,060.92 | -2,131,060.92 | 45,619,515.94 |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18,755,224.31 | -1,844,905.84 | -1,844,905.84 | 14,624,313.65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佛山市 | 佛山市 | 建筑业 | 30.00%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115,431,406.70 | 138,835,475.64 |
非流动资产 | 15,726,875.71 | 8,379,635.96 |
资产合计 | 131,158,282.41 | 147,215,111.60 |
流动负债 | 84,240,783.00 | 98,105,003.60 |
非流动负债 | 1,480,892.03 | 1,723,981.79 |
负债合计 | 85,721,675.03 | 99,828,985.39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45,436,607.38 | 47,386,126.21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3,630,982.21 | 14,215,837.86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55,971,168.09 | 56,556,023.74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72,452,598.28 | 28,550,650.60 |
净利润 | -1,949,518.83 | -4,596,444.66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1,949,518.83 | -4,596,444.66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4)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6)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7)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定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与客户按约定结算周期结算而产生的信用风险,无因提供财务担保而面临信用风险。
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外部信用评级和在某些情况下的银行资信证明(当此信息可获取时)。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本公司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每一单项应收款的回收情况,根据账龄情况充分计提坏账准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情况以及项目月度收支情况分析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本公司因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产生的信用风险敞口的量化数据,详见本附注5.3和附注5.6的披露。
3流动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与主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磋商,保持一定水平的备用授信额度以确保提供足够的备用资金,以此满足短期和较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
本公司金融负债到期期限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226,304,487.18 | 226,304,487.18 | |||||
应付票据 | 31,665,468.85 | 31,665,468.85 | |||||
应付账款 | 487,322,918.21 | 185,910,950.86 | 65,374,353.41 | 94,017,427.10 | 832,625,649.58 | ||
其他应付款 | 62,799,611.63 | 108,413,107.80 | 106,865,854.07 | 755,307.56 | 278,833,881.06 | ||
其他流动负债 | 114,633,246.53 | 0.00 | 0.00 | 0.00 | 114,633,246.53 | ||
合计 | 922,725,732.40 | 294,324,058.66 | 172,240,207.48 | 94,772,734.66 | 1,484,062,733.20 | ||
项目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年 | 2-3年 | 3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7,066,250.00 | 77,066,250.00 | |||||
应付票据 | 10,805,841.54 | 10,805,841.54 | |||||
应付账款 | 745,576,672.72 | 83,216,366.20 | 38,120,145.76 | 94,947,858.04 | 961,861,042.72 | ||
其他应付款 | 120,902,269.38 | 156,226,620.83 | 487,341.53 | 357,924.47 | 277,974,156.21 | ||
其他流动负债 | 2,381,740.57 | 2,381,740.57 | |||||
合计 | 956,732,774.21 | 239,442,987.03 | 38,607,487.29 | 95,305,782.51 | 1,330,089,031.04 |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4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无外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无汇率风险。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生息资产主要为银行存款,计息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长期借款以及关联方资金拆借。由于时间较短,未来发生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较低,因此利率风险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3)其他价格风险
无。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000,000.00 | 2,000,0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9、其他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佛山市南海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持有本公司29.99%的股权和表决权。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李金泉 | 证券事务代表、李苏华兄长之女 |
廖汉楼 | 李苏华已故配偶之兄长 |
杨水秀 | 李苏华外甥、杨水森之弟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李苏华 | 股东、公司副董事长 |
李强 | 公司副总经理 |
古定文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施工 | 678,077.99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房屋 | 5,387.18 | 601,473.95 | 257,874.55 | 52,056.21 | 23,886.49 | 0.00 | 2,679,885.99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东中盈盛达融资担保 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2年01月21日 | 2026年01月13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22,000,000.00 | 2022年07月01日 | 2026年07月01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27,000,000.00 | 2021年09月30日 | 2027年09月30日 | 否 |
保证人:朱涛、 徐云云、南海城建投 | 47,000,000.00 | 2022年07月27日 | 2028年07月27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20,000,000.00 | 2023年01月05日 | 2027年01月04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35,000,000.00 | 2023年01月13日 | 2026年09月13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15,000,000.00 | 2023年01月16日 | 2027年01月15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5,512,051.57 | 2023年01月18日 | 2026年09月18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30,000,000.00 | 2023年01月20日 | 2027年01月19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15,000,0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2027年03月23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10,000,000.00 | 2023年04月23日 | 2027年04月22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10,000,000.00 | 2023年05月08日 | 2027年05月08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10,000,000.00 | 2023年05月17日 | 2027年05月17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7,000,000.00 | 2023年06月07日 | 2027年06月07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3,000,000.00 | 2023年06月25日 | 2027年06月25日 | 否 |
李苏华、南海城建投 | 4,985,287.69 | 2023年06月29日 | 2027年06月28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上述表格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的关联担保情况中,李苏华在该借款合同项下提供100%的担保,南海城建投提供22.80%的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024年03月26日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90,000,00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024年03月26日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53,550,000.00 | 2022年04月01日 | 2024年03月26日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年11月18日 | 2024年03月26日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2年11月25日 | 2024年03月26日 | |
拆出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3,190,525.00 | 3,105,934.06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 813,757.26 | 40,687.86 |
司 |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2,732,555.96 | 136,627.80 | 15,909,038.64 | 1,421,873.48 | |
合计: | 3,546,313.22 | 177,315.66 | 15,909,038.64 | 1,421,873.48 | |
其他应收款: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6,868.10 | 4,686.81 | |||
李强 | 0.00 | 0.00 | 57,262.82 | 32,275.33 | |
杨水秀 | 0.00 | 0.00 | 4,431.78 | 443.18 | |
古定文 | 50,000.00 | 5,000.00 | |||
合计: | 96,868.10 | 9,686.81 | 61,694.60 | 32,718.51 | |
长期应收款: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57,774.55 | 0.00 | |||
预付款项: |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3,350,358.14 | 0.00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
佛山市南海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240,658,848.17 | 234,192,240.84 |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269,538.90 | 4,054,113.88 | |
廖汉楼 | 11,426.72 | 11,426.72 | |
杨陆庭 | 3,306.84 | 3,306.84 | |
李金泉 | 1,925.95 | 1,925.95 | |
杨水秀 | 106,974.13 | ||
李强 | 4,664.88 | ||
李苏华 | 33,197.36 | ||
合计: | 241,089,882.95 | 238,263,014.23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5、其他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1)本公司与深圳市创普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普捷”)返还原物纠纷案深圳市创普捷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2日起诉汕头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非法占用其房屋并获取牟利,要求汕头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返还房屋并支付赔偿款金额为38,800.00元。2021年2月24日,深圳市创普捷科技有限公司以“本公司与汕头潮阳建筑工程总公司同为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龙土特产品批发市场承建商,受深圳市华特城建设有限公司(原深圳甘肃农副土特产工贸公司)委托承建”为由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交《追加被告申请书》申请将本公司作为共同被告并参加诉讼。2022年2月28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本公司归还占有物并自2018年11月23日按照每月5400元支付租金。2022年3月20日,本公司向深圳市中级法院提起二审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纠正一审判决。2023年5月1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本公司与海口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18年11月1日,本公司与京盛签订海口尚运上品样板房装饰项目《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施工合同) ,由本公司承接被告位于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的海口尚运·上品小区D-2、H-4户型样
板房装饰工程。上述工程在竣工验收移交后,本公司完成合同内工程和图纸外增项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510,157.45元。本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向京盛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文件,京盛至今未进行审核。工程施工过程中京盛仅支付进度款159,915.98元,尚欠工程款人民币350,241. 47元。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京盛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欠款350,241. 47元及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224,373.17元。2021年9月1日京盛以“本公司对海口尚运上品样板房装饰工程已完工程的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部分进行返工返修”为由对公司提起反诉讼。2022年5月12日,本公司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023年6月1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京盛在上诉期内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二审审理中。
(3)本公司与刘金淼民事纠纷案件
2021年6月10日,申请人刘金淼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务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要求本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66,598.02元。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以“刘金淼工作失误损失39,060.00元”为由提出反仲裁申请。2021年8月6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本公司支付刘金淼工资及补偿金共计35,833.88 元。2021年8月19日,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无需支付刘金淼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以及律师费用共计28,528.54元。2021年8月19日,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刘金淼支付其工作失误损失39,060.00元。2021年9月3日,刘金淼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56,103.43 元。2021年9月7日,申请人刘金淼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务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要求本公司支付工作期间未修年假补偿金11,171.02元。2022年3月1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2021)粤0304民初47826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被告深圳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刘金淼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49698.36 元;②被告深圳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刘金淼 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20日期间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差额 198 元;
③被告深圳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支付原告刘金淼律师费4,881.90元;④驳回原告刘金淼的其他诉讼请求;⑤驳回被告深圳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6月1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①请撤销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的(2021)粤0304 民初47826号民事判决;②依法查清事实后驳回被上诉人的诉讼请求。2023年7月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4)本公司与北京鸿业博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业博达”)合同纠纷案
2020年5月9日,鸿业博达与本公司项目负责人韦礼俊就北京市朝阳区崔各庄乡奶东村企业升级(一期)改造项目338地块幕墙工程项目的吊篮租赁事宜进行磋商。鸿业博达按照本公司要求准备齐全150
台吊篮并经过了考核。2020年6月24 日双方达成合意正式签订了合同编号为MZSG2020017-002的《吊篮设备租赁合同》与《吊篮安全协议》。2021年5月21日,鸿业博达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解除编号为MZSG2020017-002的《吊篮设备租赁合同》并支付赔偿金、诉讼费用共计565,660.00万元。2022年5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民初31933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确认原被告于2020 年6月24日签订编号为MZSG2020017-002号的《吊篮设备租赁合同》 解除;
②被告美芝股份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鸿业博达支付款项30万元;③被告美芝股份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鸿业博达支付公证费1,800元及律师费50,000元;④驳回原告北京鸿业博达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2年7月5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2023年6月2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5)本公司与蔡继雄民事案件
2021年7月27日申请人蔡继雄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务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要求本公司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270,927.60元。2021年10月11日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仲裁裁决本公司支付蔡继雄工资及补偿金共计12,938.72元。
2021年10月20日,蔡继雄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202,582.6元;②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差额(从2010年8月26日至2021年7月14日)人民币42,337元;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律师费人民币8,500元。2022年2月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2021)粤0304民初56435号民事判决书,裁定:
①被告(原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 (被告) 蔡继雄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4日期间工资差额430.73元;②被告(原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 (被告)蔡继雄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份绩效工资2700元;③被告(原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原告(被告) 蔡继雄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未休年休假工资9,379.31元。蔡继雄不服,于2022年5月21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6月28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6)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2021年12月17日,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美芝股份归还租赁房屋(房屋所在地为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科研楼7栋1-6层),同时支付占用期间租金461,576元。2022年5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2)粤0304民初 1415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的科研楼7栋 1-6 层房产;②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230,788元(暂计至 2021年12月31日,此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费按每月461,576 元的标准支付至被告实际交还涉案房产之日,但应扣除 2022年1月1日后被告已实际支付的租金)。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6月1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5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7)深圳市豪威尔家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月22日,深圳市豪威尔家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承建的建信·天宸花园项目装修工程橱柜的加工费及安装费用287,316元以及利息。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2022年7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2)粤0304民初18031号民事裁定书,判决:①确认原告深圳市豪威尔家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12日签订的《购销合同》于2022年4月15日解除;②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豪威尔家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赔偿损失270,077.04元;③驳回原告深圳市豪威尔家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本公司不服判决,于2022年8月4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3年2月27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该案已完结。
(8)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5月10日,常州华通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本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853,351.43元。2022年6月9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深圳建行中心区支行853,351.43元的资金。2022年10月10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人民法院做出(2022)粤0491民初3094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的工程款 698,701.50 元及利息 (从 2022 年6月 2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②驳回原告常州华通新立地板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12月5日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2023年6月26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9)苏州创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建筑垃圾清运合同纠纷
2022年8月23日,苏州创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垃圾清运费130,000元,并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记30,212元(以130,000元为基数,按照每日万分之四的标准,自2021年1月16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暂计算至2022年8月20日)。2023年3月2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10)深圳市鑫美石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9月6日,深圳市鑫美石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货款503,868.82 元及利息(以503,868.82为计算基数,按照年利率3.7%计算,自2022年4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9月5日为7405 元。2023年1月1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鑫美石业有限公司支付货款484252.76元;②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鑫美石业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以货款本金484,252.76元为基数自2022年4月16日起以当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③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3年1月1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11)上海所菁实业有限公司购销合同案
2022年8月26日,上海所菁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给付货款 80,904.12 元,并赔偿原告逾期付款的利息人民币19,730元(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LPR,从2019年9月21日暂计至起诉之日)。2022年12月28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该案已完结。
(12)深圳市鑫明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连带赔偿案
2022年8月29日,深圳市鑫明光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①本公司及深圳市亿泰建筑材料设备有限公司连带支付材料款2,464,708.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2,464,708.81元为本金,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1年11月16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现暂计算至2022年8月2日计65,514 元)。2023年7月14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13)广东博德精工建材有限公司购销合同案
2022年9月8日,广东博德精工建材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①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未付货款人民币77,338元;②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质保金 19,000元;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2,088.12元(以77,338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自 2022年2月23日起算,暂计至2022 年8月22日,实际应计至完全清偿之日,77,338元X[1年期LPR3.65%(1+50%) ]/365日X180日);④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本公司已支付货款76,894.00元。2023年1月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该案已完结。
(14)佛山市维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9月5日,佛山市维迅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应付货款144,974.2元以及至2022年9月5日利息21,746.13 元,共166,720.33 元。2023年2月15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15)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吕更生民间借贷纠纷案
2022年4月20日,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吕更生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及邓景升返还借款本金865,000元及逾期返还利息。2023年3月23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做出(2022)粤0307民初13931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被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返还原告华嘉泰 (上海) 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吕更生 865,000 元,并自2016年11月11日起支付逾期利息至履行完毕之日止 (2016年11月11日至2020年8月19日期间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 6%计算;自2020年8月20日开始的逾期利息,按年利率3.7%计算) ;②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于2023年4月13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并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吕更生对本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6)海口金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8月19日,海口金谚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其支付拖延合同款53,543.48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53,543.48元为基数,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三倍计算,自2022年1月5日起计至上述款项全部还清之日止)暂计至2022年8月11日的逾期付款利息为2,047.97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7)厦门丽伟隆工贸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12月15日,厦门丽伟隆工贸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向其支付合同款项人民币54844.4元并支付利息暂计1,021.5元(利息以54,844.4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2年7月2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暂计算至2022年12月31日止)。2023年5月22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该案已完结。
(18)昆明百石特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22年11月30日,昆明百石特科技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本公司支付原告保洁款 129,106.98 元;②判令本公司支付原告以 129,106.98 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为0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 50%计算)。2023年5月30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19)佛山市伟添陶瓷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11月28日,佛山市伟添陶瓷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拖欠原告货款人民币共 162,082.68 元及利息(以162,082.68 元为基数,自2021年11月18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率 (LPR)上浮50%计算,暂计至2022年11月28日为人民币9,415.31元)。2023年6月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案已完结。
(20)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销合同纠纷案
2022年12月28日,欧派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质保金 234,120.07 元;②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退还利息 4,387.35 元(暂计算至2022年12月28日。以234,120.07 元为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2023年6月2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该案已完结。
(21)深圳前海金苹果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物、排除纠纷案
2022年7月7日,深圳前海金苹果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向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请求:①判令美芝股份、钟惠华等立即返还原告所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平湖华龙土特产品批发市场1002号房产;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非法占用期间的损失2,407,680元(以54,720元/月,白2018年11月23日,暂计至2022年7月23日共44个月),请求支付至被告实际返还之日止;③请求判令被告拆除其在原告房产范围内非法搭建的设施,恢复原状。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0日作出一审判决,判令本公司返还前海金苹果公司1002号房产,按每月12,134.2元标准赔偿原告自2019年8月15日起至返还日止的占用损失,本公司不服,将提起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上诉中。
(22)深圳市和利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3月1日,深圳市和利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
(1)请求判决本公司立即向原告支付货款592,564.80元以及违约金,违约金以592,564.80元为基数,按照日千分之二自2022年6月24日计算至实际清偿之口止,暂计至起诉之日止为242,951.60元;(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本公司承担。2023年5月30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3)罗君诉李志平、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2023年4月17日,罗君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判令李志平、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8445744.47元;(2)判令李志平、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向原告支付逾期利息;(3)确认罗君就上述
工程款及逾期利息在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生物实验室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变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4)判令李志平、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建筑工务署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和保全费用。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4)深圳善跑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4月26日,深圳善跑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判令本公司向深圳善跑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支付拖欠合同款人民币162,101.00元及逾期利息人民币13.063.77元(利息自2020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1日以113.470.79元为本金,2022年7月22日至实际付清之日以162,101.00元为本金,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暂计至2023年4月8日,实际计算至被告还清所有欠款止);(2)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及保全费用由本公司承担。之后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2023年6月12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本案已送至深圳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理,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5)广东奔利环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5月6日,广东奔利环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1)判令本公司向广东奔利环保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陆拾贰万捌仟叁佰贰拾元(?628,320);(2)判令本公司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标准向原告支付自2022年3月20日起至全部贷款还清之日止的逾期付款损失,暂计至2023年5月4日为人民币捌万零柒佰叁拾叁元柒角柒分(?80,733.77)(3)判令本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6)王卫浜诉深圳市信达劳务有限公司、美芝股份、葛洲坝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3年5月26日,本公司收到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送达文书。王卫浜请求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判决:(1)判令深圳市信达劳务有限公司向王卫浜支付拖欠的工程劳务费人民币1,593,966.53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203,606.30元(利息以1,593,966.53为基数,按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贷款年利率3.85%计算,从2019年12月1日竣工之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利息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2)判令本公司与深圳市信达劳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葛洲坝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与深圳市信达劳务有限公司、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4)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深圳市信达劳务有限公司、本公司、葛洲坝成都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7)王卫浜诉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美芝股份、成都招商博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3年5月4日,王卫浜向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1)判令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向王卫浜支付拖欠的工程劳务费人民币2,132,096.56元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313,949.76元(利息以2,132,096.56为基数,按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1-5年期贷款年利率
3.85%计算,从2019年5月30日竣工之日起暂计至起诉之日,实际利息应计至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
(2)判令美芝股份与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3)判令成都招商博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未付工程款范围内,与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美芝股份承担连带责任;
(4)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深圳市鑫鸿建安劳务工程有限公司、美芝股份、成都招商博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8)东莞市隆玻防火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6月1日,东莞市隆玻防火技术有限公司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1)判令本公司向东莞市隆玻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人民币308,052.28元;(2)判令本公司向东莞市隆玻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人民币8,355.92元(以308,052.28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2022年12月21日起计算至实际还清货款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5月24日);(3)判令本公司向东莞市隆玻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人民币20,000元;(4)判令本公司向东莞市隆玻防火技术有限公司支付担保费人民币700元;(5)判令本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以上一至四项暂计人民币337,108.20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9)愉天石材(深圳)有限公司诉美芝股份、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6月7日,愉天石材(深圳)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决:
(1)判令本公司向愉天石材(深圳)有限公司支付到期货款人民币1,817,202.77元及违约金人民币60,800.58元(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5倍的标准计算,自2022年10月25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贷款之日止,暂计至2023年6月1日);
(2)判令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上述债务向愉天石材(深圳)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判令美芝股份、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利润分配方案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利润分配情况。 |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诉讼事项
(1)本公司诉深圳市中建华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26日,本公司向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请求判令深圳市中建华信投资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362,527.41元,判令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支付义务并承担自2022年6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暂计至2023年6月28日,利息为人民币 223,113.86 元);(2)请求判令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9,786,302.16元及利息(以9,786,302.16元为基数,从2022年6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暂计至2023年6月28日,利息为人民币1,602,506.98元);(3)请求判令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设计款人民币310,000.00元及利息(以310,000.00元为基数,从2022年6月1日起至款项全部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年利率15%计算。暂计至2023年6月28日,利息为人民币50,762.50元);(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由深圳市中建华信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华锦信达城市更新有限公司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2)叶远航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3年7月26日,本公司收到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送达文书,叶远航向法院请求判决:(1)请求判决本公司向叶远航支付工程款2,327,459.11元;(2)请本公司原付期利息(2,327,459.11元为基数,自2021年2月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 LPR计算)。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3)深圳创信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7月17日,深圳创信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请求判令本公司向深圳创信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支付货款144,634.84元及逾期支付款违
约金13,488元(以144,634.84元为基数按被告逾期付款时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自2021年1月7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先暂计至2023年5月29日);
(2)请求判令本公司向深圳创信明智能技术有限公司返还质保金38,361.06元及逾期返还利息损失
552.29元(以38,361.06元为基数按被告逾期付款时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计算标准,自2021年1月7日起计至款清之日止,先暂计至2023年5月29日);(3)请求判令本公司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4)宿迁市光明灯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7月3日,宿迁市光明灯饰有限公司向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判令本公司向宿迁市光明灯饰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41,807.4元;(2)判令本公司以73,407.40元为基数,按照LPR(3.65%)的1.5倍支付逾期付款损失至实际给付时止。(自2022年2月15日起算,暂计至 2023年5月18日,457天,5,032.08 元);(3)宿迁市光明灯饰有限公司因合理维权而支付的律师费由被告承担;(4)本案的诉讼费由本公司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5)黄嘉琪劳动仲裁
2023年8月3日,本公司收到黄嘉琪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
(1)请求裁决本公司向黄嘉琪支付拖欠的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的工资25,500元;
(2)请求裁决本公司向黄嘉琪支付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未休年休假工资 1,563.20元;(3)请求裁决本公司向黄嘉琪支付2022年12月9日至2023年4月11日期间生育津贴8,314.52元;(4)请求裁决本公司向黄嘉琪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127,500元;(5)请求裁决本公司向黄嘉琪支付律师费5,000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6)深圳市纳斯科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5日,深圳市纳斯科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判令我司向深圳市纳斯科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 _136091.2_元;2、判令我司向深圳市纳斯科建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损失人民币 7468.29 元(以136901.2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以上金额暂合计人民币143559.49元3、本案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我司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7)户巍华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3日,户巍华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一、判令我司支付户巍华尾款人民币 325471.96 元(以下币种相同);二、判令我司支付户巍华延期付款利息 17057.4元(以325471.96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即年利率 3.7%的标准,自2022年1月11日暂计算至2023年6月12日,实际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三、由我司承担本案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以上诉请金额暂合计342529.36 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8)居炜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2023年8月7日,我司收到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送达文书,居炜向海南省文昌市人民法院起诉我司与深圳市大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居炜请求法院判决:1、判令我司与深圳市大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立即向居炜支付工程质保金 85246.15元人民币及利息9636(利息以85246.15元为计算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85%计算,从2020年9月1日起计算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现暂计至2023年7月25日,共1057天);2、本案诉讼费由我司与深圳市大众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9)李勇林劳动争议
2023年8月15日,本公司收到李勇林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05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因其他原因确认劳动关系; 2、深圳市美芝装饰没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2年05月28日至2022年12月28日正常
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65,715.00元;3、深圳市美芝装饰没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报销款,小计金额:44,875.00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0)北京同辉华美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2023年8月2日,北京同辉华美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1、依法判令我司向北京同辉华美金属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拖欠货款223,774.72元及利息13,685.20元(暂计至2023年6月30日利息以22,377,472元为基数,从2021年11月2日开始计算,计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以上暂计237,459.92元。 2、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等由本公司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11)刘海芳劳动争议
2023年8月24日,本公司收到刘海芳向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请求裁决:
1、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1月06日确认劳动关系;2、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021年09月28日至2021年11月06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小计金额:22,000.00元。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方式 | 债权账面价值 | 债务重组相关损益 | 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 |
以房抵债-富思源 | 18,703,302.37 | 3,115,197.63 | - |
以房抵债-恒明置业 | 87,026,779.69 | 25,159,953.31 | |
合计 | 105,730,082.06 | 28,275,150.94 |
1、根据公司与深圳市富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思源公司”)2022年8月8日签订的《以房抵款协议书》,双方确认:
(1)双方经核算后一致确认:富思源公司应支付本公司共计人民币34,138,854.15元,其中包含合同履约保证金 13,000,000.00 元,及工程结算款16,651,821.83元,利息4,487,032.32元。
(2)双方一致同意,富思源公司以其具有完全所有权的座落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建信天宸花园公寓 25 套,抵款房屋面积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为 915.07平方米 ,抵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37,307.37元每平方米,合计抵款房屋价为人民币34,138,854.15元。
(3)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交付房产公允价值为21,818,500.00元。本次债务重组产生投资收益3,115,197.63元
2、根据公司与深圳市恒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明置业”)2022年8月24日签订的《以房抵款协议书》,双方确认:
(1)双方经核算后一致确认:恒明置业应支付本公司共计139,180,799.86人民币元,全部为工程结算款。
(2)双方一致同意,恒明置业以其具有完全所有权的座落于深圳市龙岗区爱心路与龙平西路交汇处恒明智汇中心共计42 套,抵款房屋面积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总建筑面积为3,691.93平方米 ,抵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34.538.47元每平方米,合计抵款房屋价为人民币127,513,605.00元。
(3)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交付房产公允价值为112,186,733.00元。本次债务重组产生投资收益25,159,953.31元。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1、破产重整及诉讼事项
(1)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本公司与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湖置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5年作出一审民事判决((2019)皖03民初51号),判决双方合同解除,天湖置业返还公司履约保证金及投标保证金共计250,000.00元,支付欠付工程款19,713,280.00元并以起诉时间为起点按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款利息及逾期付款违约金,本公司对所建工程享有优先受偿权。天湖置业不服一审判决向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未按法律规定缴纳上诉费,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24日作出(2020)皖民终44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2020年9月21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3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2020年10月10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0)皖03执203号之一《执行裁定书》,中止本案的执行。2021年1月15日清算组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2021年8月5日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债权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以天湖置业仍具有重整价值,且重整具有较强可行性为由,向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天湖置业进行破产重整。2021年8月6日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皖03破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1年8月6日起对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进行破产重整。 2022年12月,天湖置业重整计划草案两次表决均未通过。2023年5月21日,经第五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5月29日下发《民事裁定书》,
批准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终止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重整程序。根据重整计划,本公司优先债权19,713,280.00元,货币清偿金额为879,398.40元,实物清偿金额为18,833,881.60元;本公司普通债权2,839,102.69元,货币清偿金额为96000.00元。前述清偿金额均在48个月内完成。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本公司的债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公司等申请人的申请,于2021年2月10日裁定受理“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等21家公司破产重整案,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为9,331,210.39元;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债权为12,564,703.57元。根据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4月10日的《通知书》,经海南高院许可,管理人同意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继续履行与本公司的工程施工合同。本公司法律顾问认为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就继续履行合同形成的债务属于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本公司对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确定的普通债权为10,780,508.84元,根据《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计划》,普通债权以海航基础转增股票抵债,抵债价格为 15.56 元/股,截止2023年6月30日,抵债股票尚未交割。本公司以2022年12月31日抵债股票的市场价值为基础,对该债权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7,202,477.15元。
(3)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
2022年2月16日,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重整计划》经表决通过,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南京建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债权为13,661,694.68元,重整方案确认的债权为7,480,743.95元。本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该债权计提坏账准备10,929,355.75元。
(4)本公司与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嘉泰”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5年8月3日与华嘉泰签订《上海JOYPOLIS精装工程装修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并于2015年12月1日针对增项工程签订《上海JOYPOLISAT-01区域及3FWF移设区域精装工程工程建设施工合同》,全部工程完工后,华嘉泰于2016年2月6日将工程投入使用。本公司于2016年8月份向华嘉泰提交了《工程竣工结算书》,并已多次催促,华嘉泰以未完成工程量核算为由至今仍不办理结算。鉴于华嘉泰迟迟不与本公司进行结算,本公司于2019年12月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华嘉泰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5,475,665.55元及其利息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华嘉泰于2020年4月15日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反诉,请求本公司交付涉案施工合同的竣工结算报告及逾期竣工违约金共计1019.20万元。2021年5月28日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2020沪0107民初51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向本公司给付工程款人民币6,927,041. 49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本公司对于一审判决关于工程款及利息金额存在异议,已向法院提交二审申请,2021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二人民中级法院做出终审((2021)沪02民终10052号)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截止本报告签署日,该案件正在申请强制执行中。
(5)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星火房地产”)装修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5年7月2日,本公司与星火房地产签订《泛海国际居住区二期4#—2地块8#楼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该合同项下的工程于2016年4月14日办理竣工验收并移交,并签署《竣工验收会签单》。
上述工程在竣工验收移交后,本公司即提交竣结算,但星火房地产公司为达拖延支付工程款的目的,长时间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在双方签署结算协议后又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工程款。本公司于2020年9月7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2021年10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0105民初4837号),被告北京星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判决生效后七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含质保金) 2,633,446.15元并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2022年4月7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2)京03终441号判决,维持原判,对于6,324.2元维修费用由星火房地产承担。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星火房地产公司已履行判决,该诉讼已结案。
(6)本公司与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你欢”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于2015年11月23与淘你欢签订《淘你欢购物广场项目外幕墙工程施工合同》,并于2015年12月3日针对增项工程签订《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和《淘你欢购物广场项目外立面亮化工程施工合同》,全部工程现均已交付淘你欢投入使用。但经本公司多次催要工程款,淘你欢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所欠款项。鉴于淘你欢一直不予付款,本公司于2020年2月14年日向泰安市泰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淘你欢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欠款4,434,549.00元、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以及逾期付款的违约金1,284,860.00元。
2020年8月10日本公司与淘你欢达成《民事调解书》,被告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自愿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支付装修工程款3,08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淘你欢公司累计支付装修工程款金额为786,022.00元,剩余2,293,978.00元装修工程款尚未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向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被申请人成为本案被执行人,并要求被申请人韩智强在减资数额1682万元、马静在减资数额870万元、北京淘你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减资数额348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同时本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向法院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撤销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鲁0902执异120号执行裁定书,依法判决追加三被告为被执行人,由追加被告在减资范围内对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2021年11月10日,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判决截韩智强在减资数额1,682万元、马静在减资数额870万元、北京淘你欢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在减资数额348万元的范围内对被执行人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债务未能清偿的部分向申请人承担连带补充赔偿责任,(2021) 鲁0902执异120号执行裁定书于本判决书生效时自动失效。截止本报告签署日,尚未执行。
(7) 本公司与深圳北大汇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汇丰”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6年5月9日,本公司与北大汇丰就创客联邦办公室工程的装修施工签订《施工合同》,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后,本公司于2016年12月12日向北大汇丰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但北大汇丰拒绝与本公司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鉴于北大汇丰拒绝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拒不支付工程款,本公司于2019年4月24日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申请北大汇丰支付工程款及逾期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用共计896,153.76元并申请保全其相应款项。2022年3月8日,本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申请追加深圳鼎晟投资有限公司、杨贻胜为 (2019) 深国仲受 2390 号案件的被申请人,并依法裁决二被申请人对深圳北大汇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欠付申请人工程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承担本案的仲裁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诉讼已结案,公司已收取法院转交的案件执行款 315,994.96元。
(8)本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来龙湖生态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来龙湖生态园”)建筑装饰合同纠纷案
2010年11月8日,本公司与重庆市永川区来龙湖生态园有限公司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永川区来龙湖会馆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该工程于2013年1月20日经双方及监理方竣工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2015年11月6日办理工程结算。截止2020年10月22日,来龙湖生态园公司尚欠本公司968,852.97未支付。本公司于2021年3月15日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4月28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做出判决((2021)渝0118民初3059号),由龙湖生态园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本公司工程款968,852. 97元及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截止本报告签署日来龙湖生态园尚未执行判决。
(9)本公司与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升实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与龙升实业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井冈天园酒店沁园室内装饰工程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上述工程在竣工验收移交后,本公司完成合同内工程和图纸外增项工程总价款为人民币8,920,449.19元,龙升实业尚未支付本公司工程款金额为3,955,388.99元。
本公司于2016年9月8日向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龙生实业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欠款3,955,388.99元及其利息560,205.30元。2017年12月18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龙升实业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清偿本公司工程余款137,295.67元及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
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1年6月1日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与龙升实业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发回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重审。
2021年12月20日,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做出(2021)赣0881民初838号再审一审民事判决书,裁定:①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818,578.52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818,578.52 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 2013年8月31日起计算到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②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1月6日向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①请求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②依法变更一审判决第一项为被上诉人向上诉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287,990.93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13年8月31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022年6月6日,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2022)赣08民终574号再审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定:①维持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2021)赣 0881民初838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②变更江西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 (2021)赣 0881民初838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江西龙升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431,405.4 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431,405.4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从2013年8月31日起计算到2019年8月19日止,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
本公司不服,于2022年11月16日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再审申请,请求:①撤销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6月6日作出的 (2022)赣08民终 574号错误判决,依法对本案提审;
②判令被申请人向再审申请人支付所欠工程款人民币1.937,664.73元并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3年8月31日起至2019年8月19 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 年8月
20日起至付清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③本案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均由被申请人承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10)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2015年3月24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编号:交银深研2015装字第001号),工程地点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3018号世纪汇广场。2016年1月20日,本公司向交通银行提交《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研发中心业务用房装修项目施工总结》,工程质量自检验收评定合格,申请质监、设计、建设、监理单位进行验收。交通银行在未办理竣工验收的情况下,将涉案工程投入使用。由于没有办理竣工验收,竣工结算一直无法进行。2019年4月17日,交通银行才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手续。2019年6月17 日,交通银行才接收本公司提交的竣工结算资料。经本公司结算,案涉工程价款为人民币30,758,158. 36元,扣除在施工过程中交通银行向本公司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人民币17,124,890.63元,欠付本公司工程款为人民币13,633,267.73元。对于应付交通银行工程款,交通银行以部分变更、增加的工程手续不完善为由,迟迟未办理结算。本公司于2021年6月8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交通银行支付工程款、利息及违约金共计19,285,393. 31元。2022年7月26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2021)粤0304民初35864号民事判决书,裁定:被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790,875.08 元及违约金 (违约金以3,790,875.08 元为计算基数自 2019 年6月18 日起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至2019 年8月19 日,2019 年8 月20 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清偿之日)。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于2022年8月9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11)本公司与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瀚星”)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中交瀚星中交·海棠麓湖营销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为应急工程,为满足被告如期投入使用的需求,在双方未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况下,本公司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赶工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材料变更等原因产生大量拆除、增建等增加工程施工项目。2016年7月20日,涉案工程已全部完工并交付使用。2016年7月26日,经中交瀚星及监理单位山东省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验收,工程质量合格。工程完工后为办理工程款结算及支付事宜,双方于2016年9月2日签订《中交·海棠麓湖营销中心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 MZ施2016- 058) (以下简称“施工合同”)。合同签订后中交瀚星拖延付款及工程竣工结算。经原告结算,涉案工程的结算价为人民币13,250,082. 09元,被告合计已支付工程款人民币4,563,295.06元,欠付工程款人民币8,686,787.03元。本公司于2021年7月5日向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交瀚星支付工程款、利息以及违约金共计11,453,034.77元并对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12)本公司与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斯京盛”)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
2017年8月25日,本公司承包汉斯京盛位于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18号装修改造工程,双方签订了合同编号为HSJS -GC2017-13的《东城区东直门外小街18号装修改造工程1I标段合同》,合同固定总价为23,414,398.06元。工程完工后,于2018年12月30日经本公司、汉斯京盛及监理单位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汉斯京盛投入使用。2020年1月7日,本公司向汉斯京盛提交了竣工结算书等结算资料,但汉斯京盛收到结算书后至今未与本公司办理结算。经本公司结算,涉案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37,435,151.64元。截止起诉之日,汉斯京盛已支付本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0,684,718.22元,尚欠本公司工程款16,750,433.42元。2021年8月1日本公司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汉斯京盛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人民币16,750,433. 42元及其利息(利息从2020年1月7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1年7月31日为人民币1,036,386.59元)。2023年6月12日,一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被告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支付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 7,882,946.85元;(2)被告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自2021 年8月23日起,以 7,882,946.85元为依据,按 LPR 的标准支付利息,至全部工程款清偿时止);(3)驳回原告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13)本公司与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悯”)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2018年7月10日,本公司与圣悯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圣悯将位于上海虹桥丽宝广场一层L101号房屋的上海丽宝广场“圣悯”高端综合连锁门诊部装修工程发包给本公司施工。施工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约定:涉案工程承包方式为固定单价方式;本工程计划自2018年7月10日开工,计划于2018年9月1日竣工,工期为52天;工程质量为合格;合同价款为暂定价5,000,000.00元。施工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于2018年7月2日组织工人进场施工,但因圣悯原因导致本公司直至2018年7月10日方得以开始施工。涉案工程于2018年10月10日完工并移交圣悯试营业。涉案工程门诊部在2019年2月18日通过上海市闵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验收后,圣悯于2019年3月7日向本公司签发《施工单位建筑工程竣工报告》,确认工程质量合格。2019 年10月9日本公司向圣悯提交了竣工结算资料,工程结算价款为人民币5,252,932.03元。圣悯收到本公司结算资料后未依合同第八条约定完成审批也未提出任何异议,更未向本公司支付过任何工程款。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请求裁决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本公司工程款5, 252, 932.03元以及利息。经深圳国际仲裁院依法受理后,于2022年10月17日作出(2021)深国仲裁6318号《裁决书》。裁决:①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程款人民币5,252,932.03元;②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惩罚性违约金(其中以人民币2,500,000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4.25%的4倍的标准,从2019年3月11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期间,共计人民币188,630.14元;以人民币2,500,000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的4倍的标准,从2019年8月20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以人民币2,752,932.03 元为基数,按照一年期LPR的4倍的标准,从2022年2月7日起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支付之日止);③本案仲裁费人民币97,754 元,由被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已预交人民币97,754 元,抵作本案仲裁费不予退还,被申请人直接向申请人支付人民币97,754 元;④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以上确定的各项应付款项,被申请人应在本裁决作出之日起 10日内履行完毕。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2022年11月16日,本公司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2022年12月28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决,终止本次执行程序。
(14)本公司与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可酒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2016年8月25日,本公司和华可酒店签订《云南大理璞庐玉洱银苍酒店建筑、钢结构、装修施工合同》(合同编号:MZ施2016-074) (以下简称: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协议书》约定:华可酒店将位于云南大理市大理古城玉洱路延伸的云南大理璞庐玉洱银苍酒店建筑、钢结构、装修工程发包给本公司施工,合同价款暂定合同价款为4,456,290. 29元。本公司按合同完成了全部的工程施工,华可酒店
于2017年11月25日投入使用,但华可酒店并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华可酒店欠付工程进度款,双方于2018年5月22日签订《云南大理璞庐玉洱银苍酒店建筑、钢结构、装修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双方在协议中确认,截止至2017年11月,本公司已完成合同项目产值4,317,701.34元,华可酒店按80%应付工程进度款为3,454,161.07元,欠付工程进度款为1,843,435. 29元,华可酒店同意补偿因停工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518,227元,对合同范围内清单单价给予调增。2019年3月21日,本公司按照双方商定的调整价格原则提交《竣工结算书》。经本公司结算,涉案工程的结算价为6,119,128. 00元。扣除华可酒店已支付工程进度款共计2,706,336. 41元,欠付工程款3,412,791.59元。2021年11月15日,本公司向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华可酒店向本公司支付工程款3, 412, 791.59元以及利息。2023年4月14日,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做出( 2021) 云2901民初7759号民事判决书,裁定:①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及停工损失费合计1,522,189.55元,以及该款自2019年12月2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②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鉴定费 25,000 元;③驳回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④驳回大理华可酒店有限公司的全部反诉请求。2023年6月12日,本公司向云南省大理市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15)本公司与东海旅业(北京)有限公司康得思酒店(以下简称“康得思酒店”)维修合同纠纷案
2018年5月3日,本公司与康得思酒店签订《北京首都机场东海康得思酒店1-2层商务区维修合同》,康得思酒店将位于北京市北京首都机场三号航站楼一经路1号北京首都机场东海康得恩酒店1-2层商务区维修工程发包给申请人施工。上述工程于2018年11月15日完成施工并交付康得思酒店使用后,康得思酒店以各种理由至今未与本公司办理结算。2022年10月13日,本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请求裁决康得思酒店支付工程款人民币2,054,222.37元及其利息。2023年5月13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撤案决定书。
(16)本公司与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总公司”)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本公司与市政总公司于2018年3月就天健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二标段项目分别签订《天健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一标段施工合同》、《天健公馆公共租赁住房室内精装修工程二标段施工合同》,该项目于2018年12月26日顺利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市政总公司使用。由于市政总公司怠于履行结算资料审核义务,本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支付工程款19,283,130.1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17)本公司与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策集团”)合作纠纷
2020年10月14日,本公司与华策集团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被告承诺将珠海横琴华策国际大厦项目装修工程、珠海华策海韵星湾项目总包及装修工程、惠州华策御水花园项目装修工程、深圳华策中心里项目装修工程发包给原告施工,协议约定原告应向被告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3000 万元,并约定被告若违反任意约定的,应当于2020年11月15日前向原告返还 3000万元并支付按照年利率 18%自逾期返还之日起至清偿之日止的资金占用费,同时被告应承担原告所支付的律师费、担保费等维权费用。
本公司依协议约定向华策集团支付了保证金人民币 3000万元,但是《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大部分未能施工,华策集团已严重违反协议约定,经本公司持续催款,华策集团仍未返还保证金及支付资金占用费。2022年10月26日,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华策集团退还保证金300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2023年2月17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
(18)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七局”)关于特区东部大厦工程项目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与中建七局就特区东部大厦工程项目分别签订了《特区东部大厦项目幕墙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 NFZB-TJDS-A010-/2019,以下简称幕墙施工合同)及《特区东部大厦项目公共区域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用》(合同编号:NFZB-TJDS-017-/2019,以下简称公区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经结算,双方于2021年12月28日签订了《特区东部大厦项目工程结算协议》(以下简称结算协议),双方确认如中建七局未能于2022年6月30日按照结算价7200万元支付欠付结算款,则结算价调整为7500万元,并自2022年6月30日起收取未付款部分以年化6%利率计息。截止2022年12月31日,中建七局仍未支付上述款项,本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①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所欠申请人工程款 (含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16,614,502.98元;②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以 16,614,502.98 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自2022年8月5日至2022年8月2日期间的工程款利息(含履约保证金) 57,354.17元,自2022年8月26日之后的工程款利息 (含履约保证金)以16,614,502.98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本案已开庭,中建七局确认欠付本公司工程款,但对结算金额有异议,后续可能通过司法鉴定处理本案,本案代理律师认为,被申请人为国有企业,企业资信较好,仲裁裁决生效后,获偿可能性大。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19)公司与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七局”)关于广州亚运城项目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2019年1月10日,本公司与中建七局就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F地块F2分区土建总包工程 18班幼儿园及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签订了《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 F 地块 F2 分区土建总包工程18班幼儿园及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合同编号:NFZB-GZYYC-A001-2019,以下简称分包合同)。中建七局将广州亚运城项目自编号 F 地块 F2 分区土建总包工程18班幼儿园及体育中心精装修工程分包给本公司施工。
工程完工后,双方于2020年6月10日签署《工程移交表》,即质保期于2022年6月10日届满,双方另于2021年6月24日签订《最终结算》,确定该工程结算金额为4190185.49元,被申请人应当于2021年12月24日前完成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5%,于2022年6月10日钱支付至结算款的100%。
截止2023年6月30日,中建七局仍欠本公司剩余工程款1,380,185.49元,本公司于2022年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请求:①裁决被申请人支付所欠申请人工程款人民币1,380,185.49 元;
②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计算至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其中以1,170,676.21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90%计算自2021年12月25日至2022年1月24日期间的工程款利息3,433.01元,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自2021年1月25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的工程款利息16,483.77元;以1,380,185.49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计算自2022年6月11日至9月28日期间的工程款利息15,530.92元,及自2022年9月28日之后,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清偿之日止];③裁决由被申请人补偿申请人所支付的律师费 10500 元、保全费、担保费、差旅费、公证费1,300元等;④裁决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
所有仲裁费用。本案将要开庭,开庭情况暂时难以评估,本案代理律师认为,被申请人为国有企业,企业资信较好,若仲裁裁决支持申请人请求,获偿可能性大。2023年7月3日,郑州仲裁委员会作出调解书。
(20)本公司与深圳市安恒德式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恒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2022年4月24日,本公司与安恒公司签订了《购销合同》,约定安恒公司向本公司承包的vivo制作中心B项目职员宿舍精装工程(二标段)工程项目进行平开窗及护栏供货,合同总价为人民币594,003.59元。合同约定安恒公司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或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原告可立即停止支付款项,同时安恒公司应向本公司偿付合同总价的30%的惩罚性违约金,且安恒公司已收货款应全额退回,同时应承担本公司所支付的律师费、担保费等维权成本。2022年5月18日,本公司依约向安恒公司支付了预付货款人民币118,800.72元。2022年7月21日,因安恒公司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安恒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江俊豪遂向原告出具手写及打印《承诺书》各一份,承诺于2022年8月20日前全额退回已付预付款,逾期则按原合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安恒公司逾期退还,本公司于2022年10月25日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代理律师认为,本案相关证据较为清晰,判决退还超付货款本金的可能性大。2023年5月9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年6月21日,本公司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强制执行中。
(21)本公司与葛洲坝唯逸(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唯逸”)精装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17年6月10日,本公司与葛洲坝唯逸签订《精装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承包葛洲坝唯逸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徐泾镇诸光路西徐南路北上海紫郡公馆项目精装修工程(第一标段)的施工。工程于2018 年12月底完工,2019年5月10日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双方办理竣工结算时,本公司向葛洲坝唯逸申报的全部签证结算价款为人民币4,613,448.02 元(其中:被告已立项的设计变更项造价合计23,477.21元,被告已立项的工程签证项造价合计人民币396,643.79元,葛洲坝唯逸未立项但实际已完成施工的工程签证项造价合计人民币4,193,327.02 元)。为加快结算进程,搁置签证工程量结算产生的争议尽快收回工程款,双方同意对合同清单内工程量先行办理结算。2021年12月,被告聘请的中审世纪工程造价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出具《上海紫郡公馆项目精装修工程 (第一标段)承包合同重计量结算复审报告》(中审世纪基字[2018]第 J18011-7号),经复审审定的工程价款为人民币 23,244,246.41 元,双方均盖章确认。截止起诉之日,葛洲坝唯逸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已支付原告的工程款合计为人民币19,527,673.54 元。重计量双方已确认的工程款为人民币23,244,246.41 元,未结算的变更签证项工程款人民币4,613,448.02元。葛洲坝唯逸欠本公司的工程款为人民币8,330,020.89 元。本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向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①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合同内已结算工程款人民币3,716,572.87 元及利息(利息以3,716,572.87元为基数,从2019 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2 年11月10日利息为人民币516,237.78元);②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变更及签证项工程款人民币4,613,448.02元及利息(利息以4,613,448.02 元为基数,从2019 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从2019年8月2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暂计至2022年11月10日利息为人民币640,814.98 元);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违约金以人民币8.330,020.89元为基数,从2019年5月1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以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为标准计算,从2019 年8月20日起至给付完毕之日止,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授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标准计算,暂计至2022年11月10日
违约金为人民币1,157,052.12 元);④本案诉讼费、保全费、诉讼保全担保费由被告承担。截至本报告签署日,该案正在审理中。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76,908,705.89 | 14.41% | 154,674,970.26 | 87.43% | 22,233,735.63 | 195,412,823.56 | 14.19% | 172,890,516.33 | 88.47% | 22,522,307.23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50,772,331.90 | 85.59% | 225,677,288.22 | 21.48% | 825,095,043.68 | 1,189,077,737.26 | 85.89% | 243,382,310.09 | 20.47% | 945,695,427.17 |
其中: | ||||||||||
组合1:已到期应收款 | 453,011,728.09 | 36.90% | 195,789,258.03 | 43.22% | 257,222,470.06 | 622,981,278.47 | 45.00% | 215,077,487.16 | 34.52% | 407,903,791.31 |
组合2:未到期应收款 | 597,760,603.81 | 48.69% | 29,888,030.19 | 5.00% | 567,872,573.62 | 566,096,458.79 | 40.89% | 28,304,822.93 | 5.00% | 537,791,635.86 |
合计 | 1,227,681,037.79 | 100.00% | 380,352,258.48 | 30.98% | 847,328,779.31 | 1,384,490,560.82 | 100.00% | 416,272,826.42 | 30.07% | 968,217,734.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54,674,970.26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蚌埠天湖置业有限公司 | 26,073,072.71 | 26,073,072.71 | 100.00% | 企业破产清算,可供执行的财产不足 |
深圳市嘉迪亚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19,547,123.24 | 19,547,123.24 | 100.00% | 客户及其实控人已被法院执行限消令,部分资产被法院拍卖,款项收回的可能性较小 |
南京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13,661,694.68 | 10,929,355.75 | 80.00% | 企业破产重整,部分债权未被确认 |
天津海航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12,564,703.57 | 7,202,477.15 | 57.32% | 企业破产重整 |
葛洲坝(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945,596.77 | 8,756,477.42 | 8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9,996,476.51 | 5,997,885.91 | 6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北京汉斯京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431,764.18 | 6,745,411.35 | 8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葛洲坝唯逸(上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8,330,020.89 | 6,515,045.29 | 78.21%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766,696.98 | 3,883,348.49 | 5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湖南金色地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6,203,533.20 | 6,203,533.2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圣悯(上海)医疗管理有限公司 | 4,975,699.80 | 4,975,699.80 | 10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忻保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 4,124,537.16 | 4,124,537.16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三亚中交瀚星投资有限公司 | 3,128,284.29 | 3,128,284.29 | 10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深圳市云丰投资有限公司 | 3,020,207.00 | 3,020,207.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河南省老君山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2,858,501.42 | 2,858,501.42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华润城市交通设施发展(郑州)有限公司 | 2,573,731.23 | 2,573,731.23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唐山国华科技有限公司 | 2,559,548.00 | 2,559,548.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泰安淘你欢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 2,293,978.00 | 2,293,978.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华嘉泰(上海)室内游乐有限公司 | 2,145,833.36 | 2,145,833.36 | 100.00% | 涉诉项目,款项收回存在风险 |
湖南万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94,443.11 | 2,094,443.11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重庆中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2,034,000.00 | 2,034,000.00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惠州市名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25,355.98 | 2,025,355.98 | 100.00% | 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其他 | 19,553,903.81 | 18,987,120.40 | 97.10% | 涉诉、账龄较长,可能无法收回 |
合计 | 176,908,705.89 | 154,674,970.2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195,789,258.03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70,609,087.37 | 17,060,908.74 | 10.00% |
1-2年 | 49,930,226.71 | 9,986,045.34 | 20.00% |
2-3年 | 52,884,857.08 | 21,153,942.83 | 40.00% |
3-4年 | 57,869,605.52 | 34,721,763.31 | 60.00% |
4-5年 | 44,256,767.96 | 35,405,414.36 | 80.00% |
5年以上 | 77,461,183.45 | 77,461,183.45 | 100.00% |
合计 | 453,011,728.09 | 195,789,258.0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29,888,030.1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未到期应收款 | 597,760,603.81 | 29,888,030.19 | 5.00% |
合计 | 597,760,603.81 | 29,888,030.1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的披露方式披露坏账准备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38,534,594.04 |
未到期应收款 | 664,124,339.52 |
1年以内 | 174,410,254.52 |
1至2年 | 55,906,838.23 |
2至3年 | 53,312,120.08 |
3年以上 | 279,927,485.44 |
3至4年 | 80,663,043.91 |
4至5年 | 74,845,323.29 |
5年以上 | 124,419,118.24 |
合计 | 1,227,681,037.79 |
(2)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416,272,826.42 | 35,920,567.94 | 380,352,258.48 | |||
合计 | 416,272,826.42 | 35,920,567.94 | 380,352,258.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一 | 104,770,873.42 | 8.53% | 7,477,087.34 |
客户二 | 66,749,768.22 | 5.44% | 3,337,488.41 |
客户三 | 65,075,677.16 | 5.30% | 4,317,000.36 |
客户四 | 32,750,361.51 | 2.67% | 12,333,205.86 |
客户五 | 32,016,995.08 | 2.61% | 1,707,138.89 |
合计 | 301,363,675.39 | 24.55%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27,962,660.86 | 31,024,518.17 |
合计 | 27,962,660.86 | 31,024,518.17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71,642,224.74 | 1,025,149.57 |
备用金 | 1,498,119.93 | 61,579,360.26 |
往来款及其他 | 3,546,097.86 | 17,956,643.97 |
合计 | 76,686,442.53 | 80,561,153.80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
损失 |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5,646,085.63 | 43,890,550.00 | 49,536,635.63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90,093.00 | 590,093.00 | ||
本期转回 | 1,402,946.96 | 1,402,946.96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4,243,138.67 | 44,480,643.00 | 48,723,781.67 |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285,727.96 |
1至2年 | 617,936.36 |
2至3年 | 33,609,269.74 |
3年以上 | 25,173,508.47 |
3至4年 | 16,819,159.03 |
4至5年 | 1,481,534.44 |
5年以上 | 6,872,815.00 |
合计 | 76,686,442.53 |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 | 49,536,635.63 | 590,093.00 | 1,402,946.96 | 48,723,781.67 | ||
合计 | 49,536,635.63 | 590,093.00 | 1,402,946.96 | 48,723,781.6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转回或收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珠海市华策集团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30,000,000.00 | 2-3年 | 39.12% | 24,000,000.00 |
深圳市富思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2,788,414.76 | 5年以上 | 16.68% | 1,278,841.48 |
深圳市鑫凯盛投资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8,500,000.00 | 3-4年 | 11.08% | 8,500,000.00 |
深圳市建信锋源实业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00,000.00 | 3-4年 | 9.13% | 7,000,000.00 |
深圳市科瑞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其他 | 3,104,000.00 | 5年以上 | 4.05% | 3,104,000.00 |
合计 | 61,392,414.76 | 80.06% | 43,882,841.48 |
6)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政府补助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末账龄 | 预计收取的时间、金额及依据 |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对子公司投资 | 112,168,300.00 | 112,168,300.00 | 112,168,300.00 | 112,168,300.00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5,971,168.09 | 55,971,168.09 | 56,556,023.74 | 56,556,023.74 | ||
合计 | 168,139,468.09 | 168,139,468.09 | 168,724,323.74 | 168,724,323.74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惠州市金美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广东英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64,785,300.00 | 64,785,300.00 | |||||
广东劲鸿建设有限公司 | 37,383,000.00 | 37,383,000.00 | |||||
合计 | 112,168,300.00 | 112,168,3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广东万向维景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 56,556,023.74 | -584,855.65 | 55,971,168.09 | ||||||||
小计 | 56,556,023.74 | -584,855.65 | 55,971,168.09 | ||||||||
合计 | 56,556,023.74 | -584,855.65 | 55,971,168.09 |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74,647,604.55 | 259,256,430.76 | 737,897,539.55 | 679,608,729.10 |
合计 | 274,647,604.55 | 259,256,430.76 | 737,897,539.55 | 679,608,729.10 |
收入相关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商品类型 | ||||
其中: | ||||
装饰装修 | 273,378,895.15 | 273,378,895.15 | ||
装饰设计 | 1,268,709.40 | 1,268,709.40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华东 | 11,956,812.77 | 11,956,812.77 | ||
中南 | 257,892,469.48 | 257,892,469.48 | ||
华北 | 3,301,421.69 | 3,301,421.69 | ||
东北 | ||||
西南 | 1,496,900.61 | 1,496,900.61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在某一时间段 | 274,647,604.55 | 274,647,604.55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通常整体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部份工程施工和设计合同尚在履行过程中,分摊至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与上述合同的履约进度相关,并将于上述合同的未来履约期内按履约进度确认为收入。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736,281,800.00元,其中,462,452,684.94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273,829,115.06元预计将于2024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84,855.65 | -1,272,250.75 |
合计 | -584,855.65 | -1,272,250.75 |
6、其他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34,799.8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7,876.77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84,678.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7,900.33 | |
合计 | -233,700.99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1% | 0.0170 | 0.01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45% | 0.0187 | 0.0187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