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3 年8月30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当期及累计发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以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违规或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累积至2023年6月30日的违规占用情况,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发生额为人民币753,505.69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244,665.27万元,占2023年6月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比例为68.06%,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5,078.19万元,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9,587.08万元。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审批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无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依据充分,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3年半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志辉 | 孙剑非 | |
尹美群 | 杨彪 |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