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2023年8月29日,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采连革、周银辉、种煜晖、韩献会、毕瑞婕监事共5人出席了会议,其中种煜晖监事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会议的召开和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表决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慎审核,提出如下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