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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能控股: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刘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峰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继续在公司子公司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总经理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峰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刘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茹启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止。

茹启明先生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茹启明先生的简历和相关材料,我们认为茹启明先生具备履行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尚未解除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公司董事会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茹启明先生的相关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聘任茹启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经营班子任期届满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1日

附件

茹启明先生简历

茹启明,男,1963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3年2月至2002年12月,在新乡火电厂工作,历任值长、安监科科长、副总工程师;2002年12月至2004年6月,在天瑞集团任电力委员会主任兼汝州火电厂常务副厂长;2004年6月至2012年5月,在河南新中益电力有限公司工作,历任总工程师、副总经理;2012年5月至2012年12月,在新乡中益发电有限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12年12月至2016年3月,在鹤壁同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16年3月至2021年3月,在鹤壁鹤淇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历任副总经理、党委书记,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在濮阳豫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任总经理。2023年6月至今,在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茹启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茹启明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查询,茹启明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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