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范志全先生主持,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