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下午3点在公司总部会议室现场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
4.会议由监事李兵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