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希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及专项说明

作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

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和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作了审慎调查,并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对养殖户、控股子公司等的担保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证券及衍生品投资风险控制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有《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公司的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投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在开展证券投资的同时,公司要持续完善业务制度,进一步明确投资理财业务从授权、执行、监督到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的控制程序,强化董事、监事、高管的义务和责任,并建立内部问责制度,增强公司投资理财的资金管理。

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已指定相关部门评估投资风险,在投资过程中应当杜绝投机行为,公司已建立起《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在开展衍生品业务的过程中,公司应当持续增强操作人员专业化水平,加强监管。

三、关于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作为一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每半年对外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财务公司向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四、关于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监会的严格监管。财务公司对公司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每半年对外披露的《新希望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我们一致同意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五、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开展的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有助于防范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的不利影响,减少外汇与利率风险敞口,符合公司当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业务事项。

六、关于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的可行性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保值型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是围绕公司实际外汇收支业务进行的,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是出于公司稳定经营的迫切需求。公司已制定了汇率和利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所计划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也切实可行。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可行性报告。

七、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截止至2023年6月30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各项资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八、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新希望六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专项说明》之签字页)独立董事(签字):

王佳芬__________

陈焕春__________

蔡曼莉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