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专人送出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京林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各项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