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通信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在监事会主席潘进军的主持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中鼎密封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