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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水电: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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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事项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与上述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情形。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进行对外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集团”)为其参股子公司佛山建装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工集团持有其49%股权)固定资产借款和保函提供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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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担保金额8,262.38万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担保金额5,867.87万元(该项担保发生于2019年,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前),除此之外,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并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的风险,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对象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三、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所进行的财务报表数据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的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追溯调整。

四、关于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本项关联交易进行认真地了解和查验,认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华顶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与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广东顶管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大力培育和发展多功能数字化隧道掘进高端装备制造业,提升盈利空间,提高利润水平,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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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该关联交易定价经双方协商确定,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基本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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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仅用于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署:

朱义坤 梁彤缨

罗元清

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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