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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普力: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本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2023年上半年,公司严格审查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切实防范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未发现公司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至本报告期末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2023年上半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公司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本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建立了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长效机制,规范了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对外担保风险,维护了公司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合规恰当,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变更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拟变更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变更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拟变更并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况,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编制的《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以及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实际情况,结论客观、公正。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未发现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形。公司与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存款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对该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关联董事宗孝磊先生和陈宏义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进行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提名、聘任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聘任刘刚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独立董事:王运敏、郑建明、唐祺松2023年8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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