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5债券代码:149590 债券简称:21万马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0号”《关于核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6,343,610股,每股面值1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799,978.8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5,177,964.9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59,622,013.85元。上述资金已于2017年6月27日全部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6月27日“XYZH/2017SHA10222”号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36,226,009.18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257,710.21元(其中,“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投入5,677,066.06元,节余募集资金和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30,580,644.15元)。
截止2023年6月30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及当前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 募集资金累计发生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859,622,013.85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 34,706,000.00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 | 615,217,561.24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230,580,644.15 |
加: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净额 | 2,706,025.54 |
加:投资理财收益 | 18,176,166.00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16年4月21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6年5月16日召开的本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区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7年7月20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保荐机
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2017年12月,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实施主体调整为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后,该公司于2018年1月2日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202021129800090771)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账号635112543012)开设“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集资金专户。
2018年1月2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18年1月3日,本公司、本公司之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账户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 账户状态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 396172995522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 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19055101040018400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1202021129800090771 | 0.00 | 已注销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635112543012 | 0.00 | 已注销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1202021119800071805 | 0.00 | 已注销 |
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635065071012 | 0.00 | 已注销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一。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情况:2020年4月2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增强风险控制能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缓解特殊时期经营资金压力,同意调整“I-Charge 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的募集资金1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第 6 页 /共 7 页附表1: 单位:元
附表1: 单位:元 | ||||||||||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募集资金总额 | 859,622,013.8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6,257,710.2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80,504,205.3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0,000,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1.63%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 是 | 960,000,000.00 | 561,622,013.85 | 5,677,066.06 | 550,575,028.09 | 98.03% | 2023年3月 | -2,685.94 | 否 | 否 |
2.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 否 | 98,000,000.00 | 98,000,000.00 | 0.00 | 99,348,533.15 | 100.00% | 2018年12月 | 925.33 | 是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30,580,644.15 | 230,580,644.15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1,258,000,000.00 | 859,622,013.85 | 36,257,710.21 | 880,504,205.39 | —— | —— | -1,760.61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17年12月11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同意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范围,在原杭州、宁波、湖州等地的基础上扩大至全国各地主要城市,形成基本覆盖主要新能源试点城市的全国性的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17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扩大“I-Charge Net智能充电网络”募投项目实施范围等的议案》。根据电动车技术发展情况及趋势以及客户使用偏好,由原来的慢充为主、快充为辅调整为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产品使用方向。实施主体由原来的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调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该调整是基于公司实际以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各地方城市公司为全国快充网络建设的投资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17年7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共计人民币3,470.60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XYZH/2017SHA10234号鉴证报告。截止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完成全部3,470.60万元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0元,使用完毕。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