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对本次董事会涉及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结合本年度内各项业务的实际推进情况,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并保证关联交易事项合规有效,同意对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调整。其中,“出售商品”调增3.25亿元,“接受劳务”调增4.97亿元,“采购商品”调增1.10亿元,“提供劳务”调增55.56亿元,合计调增64.88亿元,调整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计金额为1338.82亿元。同意公司调整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且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专为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光金 周友苏
赵泽松 曹麒麟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