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3040 | 证券简称:楚天龙 | 公告编号:2023-038 |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为7,839.311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2元,募集资金总额362,176,191.30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7,980,691.30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04,195,500.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15号)对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
募集资金净额 | A | 30,419.55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19,802.51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B2 | 625.50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953.76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C2 | 202.00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21,756.27 |
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净额 | D2=B2+C2 | 827.50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9,490.78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9,490.78 | |
差异 | G=E-F | -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及变更后的持续督导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份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重新签订工作。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756.27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详见附表1。
(二)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根据公司2023年3月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即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继续进行厂房厂区扩建的基础上,将部分厂房厂区建设项目转移至原实施地块相邻的公司自有地块,通过新建厂房、宿舍楼等项目的方式继续进行厂房厂区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余额 | 备注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755916346310813 | 145.84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 755916346310111 | —— | 已注销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 | 44050177943800002024 | 9,344.94 | |
合计 | 9,490.78 |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0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40.58万元,均系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8月1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2023年1-6月,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0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08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均按照投资计划正常实施中,募投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最近一次披露的募集资金预计使用金额差异未超过30%,募投项目涉及的市场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募投项目搁置时间超过一年的情形,亦不存在募投项目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5,000.00 | 0.00 |
投入金额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50%的情形,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形。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0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楚天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3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30,419.55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953.7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1,756.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否 | 17,805.88 | 17,805.88 | 976.7 | 9,200.6 | 51.67% | 2024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未承诺效益 | 否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 否 | 4,613.67 | 4,613.67 | 977.06 | 4,555.67 | 98.74% | 2024年09月30日 | 不适用 | 未承诺效益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000.00 | 8,000.00 | 0 | 8,000 | 100.00% | - | -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30,419.55 | 30,419.55 | 1,953.76 | 21,756.27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公司于2022年08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1、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厂房目前正处于施工阶段,项目所需设备的采购工作亦在逐步开展。由于本项 |
2、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场地购置及招聘研发人员等,公司已陆续招聘研发人员开展研发活动,由于诸多因素影响,人员招聘周期、到岗培训等工作周期延长,且公司慎重选择购置研发场地,目前仍在考察对比及多方商洽中,预计本项目2024年09月建设完毕。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03月0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拟增加“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即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继续进行厂房厂区扩建的基础上,将部分厂房厂区建设项目转移至原实施地块相邻的公司自有地块,通过新建厂房、宿舍楼等项目的方式继续进行厂房厂区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已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公司于2023年03月0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拟增加“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即在原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继续进行厂房厂区扩建的基础上,将部分厂房厂区建设项目转移至原实施地块相邻的公司自有地块,通过新建厂房、宿舍楼等项目的方式继续进行厂房厂区建设,募投项目的其他内容不变。该议案已获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06月1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740.58万元,均系智能卡生产基地扩建项目。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期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公司将根据项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将上述募集资金陆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