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监事会专项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做出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签字:
李正安 蔡建芳 罗 乐
八届十三次监事会意见北方国际合作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情况,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情况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监事签字:
李正安 蔡建芳 罗 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