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2、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形。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上述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凯普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