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洪伟艺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林美钗女士、独立董事王子冬先生、戴李宗先生因公务原因,通过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在原审批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即合计使用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其中,30,000万元的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将于2023年9月14日到期)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的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公司依据实际情况对部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末公司的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本次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是根据公司现阶段业务发展做出的调整,并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终止租赁办公场地事宜。
关联董事洪伟艺、许燕青、洪清泉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租赁办公场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讨论,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下午15:00在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后山头路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一)经出席董事签字确认的《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