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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基绿能: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31

股票代码:601012 股票简称:隆基绿能 公告编号:临2023-116号债券代码:113053 债券简称:隆22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范围为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质量保证金的计提,公司根据“处于质保期内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累计销量”、“预计单位维修成本”及“预计维修率”,对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计提进行调整。

?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 2022 年及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 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减少约人民币96,609.36万元,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96,609.36万元,净利润增加约人民币82,117.96万元。

一、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对预计负债中计提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质量保证金相关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

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公司自2013年开始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按照产品销售合同的质保条款,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公司负有维修、换货等质保责任,因此将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确认为预计负债。公司在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前期,售后服务的数据积累较少,因此当时主要参考同行业,按“组件销售收入的1%”计提产品质量保证金。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积累了更多自身有关售后服务的数据信息和经验,公司认为基于自身积累的数据信息和经验确认的最佳估计数,更能客观反映产品质量保证金的实际情况。根据动因分析,质保期内可能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主要受“处于质保期内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累计销量”、“预计单位维修成本”、“预计维修率”三者的影响。其中,“处于质保期内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累计销量”为实际统计数据;“预计单位维修成本”,包含预计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的单位制造成本、运输成本、维修人工成本等;“预计维修率”为参照公司历史质保情况对未来质保期内的维修率进行预估。自2013年至今,公司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的成本呈现波动下降的趋势,对未来可能发生的售后维保费用产生相应影响,同时随着公司质保观测数据的积累,“预计维修率”也需要进行持续的修正。

随着时间的推移,公司积累了更多自身有关售后服务的数据信息和经验,公司决定对质量保证金计提相关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变更后,公司按照“处于质保期内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累计销量”、“预计单位维保成本”、“预计维修率”三者的乘积,对将发生的质量保证金进行预估。公司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单位维保成本”、“预计维修率”进行复核。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执行时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4月1日开始执行。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公司基于2023年6月30日“处于质保期内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

累计销量”、“预计单位维保成本”和“预计维修率”的估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将使公司2023年上半年销售费用减少约人民币96,609.36万元(其中,2023年之前出货组件对应的质保金减少82,577.07万元,2023年上半年出货组件对应的质保金减少14,032.29万元),利润总额增加约人民币96,609.36万元,净利润增加约人民币82,117.96万元。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对2023年度及未来期间损益的影响取决于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期间“处于质保期内的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累计销量”,以及于2023年及以后年度对“预计单位维保成本”和“预计维修率”的估计。

按变更后的会计估计,2023年上半年出货组件对应计提质保金30,547.68万元,占2023年上半年组件销售收入的0.69%。于2023年6月30日,预计负债中组件产品质量保证金余额为166,570.74万元,占公司历史累计组件销售收入的0.64%。

3、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变更日前三年的影响

假设公司自此类业务开始日即已经采用上述基于2023年6月30日的实际情况确定的“预计单位维保成本”和“预计维修率”,对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利润总额和净资产的影响如下:

2020年度,增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12,044.80万元,占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1.22%,因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增加当年年末净资产10,238.08万元。此外,因对2020年年初数影响,增加年初净资产21,895.75万元,年初及本年两项合计影响增加2020年年末净资产32,133.83万元;

2021年度,增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16,233.26万元,占2021年度利润总额的1.59%,因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增加当年年末净资产13,798.28万元;

2022年度,增加公司当年利润总额28,539.30万元,占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1.74%,因对当年净利润的影响增加当年年末净资产24,258.41万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要求,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

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太阳能电池组件产品的质量保证金计提相关的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合法,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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