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担任公司职务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最近十二个月累计减持情况 |
金红阳 | 董事长兼总经理 | 16,563,013 | 1.04% | 未减持 |
二、承诺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并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自愿承诺:自2023年8月31日起18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金红阳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