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23-07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解释第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公司根据解释第16号规定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对单项交易相关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并追溯调整了2023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
2、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29,304,276.95 | 236,947,650.36 | 7,643,373.4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334,679.77 | 7,334,679.77 | |
未分配利润 | 5,527,337,877.45 | 5,527,646,571.09 | 308,693.64 |
三、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