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集情况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聂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