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公司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经核查,我们认为:吴天才先生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等情况。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事项。
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王亚丽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本次聘任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并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身份、学历、职业、专业素养等基础上进行。聘任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规范运作》中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惩戒或公开谴责,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及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王亚丽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本页为《深圳市易天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胡 庆_____________ 祁 丽_____________
薛志坚_____________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