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中国东航 公告编号:临2023-045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4次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3年第4次例会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副董事长李养民召集,于2023年8月30日在东航之家召开。
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董事唐兵、林万里,独立董事蔡洪平、董学博、孙铮、陆雄文,职工董事姜疆出席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郭丽君,监事方照亚、周华欣,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参加会议的董事确认会前均已收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已达法定人数,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养民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经过讨论,一致同意并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报告》。
同意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晚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A股)和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H股)连同第一项审议通过的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分别在上海和香港两地同时挂网披露。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请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com.hk)。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四、审议通过《东航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会议还以书面方式审阅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套期保值工作情况报告》和《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控实施工作情况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