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1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2995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本公司于2022年12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16,856,49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9,999,999.8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32,759,244.31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67,240,755.57元,上述资金于2022年12月2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2)第108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864,090,217.62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364,090,217.62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603,150,537.95元,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余额人民币5,733,289,534.95元,与募集资金账户差异为发行费用计人民币30,759,244.31元及募集资金账户存款利息计人民币99,379,752.6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 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 449483946661 | 活期 | 已销户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 9550880074623000660 | 活期 | 573,328.95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五角场支行 | 9550880231799400279 | 活期 | 0.00 |
2022年12月29日,本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3年2月7日,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一二三航空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该专户仅用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向项目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上述监管协议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17次会议、2022年6月29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2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 | 引进38架飞机项目 | 2,892,400 | 1,050,000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000 | 450,000 |
合计 | 3,342,400 | 1,500,000 |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年度,针对2022年12月29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本公司未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未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未就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0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96,724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86,4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36,409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引进38架飞机项目 | — | 1,050,000 | 1,050,000 | 1,046,724 | 486,409 | 486,409 | (560,315) | 4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补充流动资金 | — | 450,000 | 450,000 | 450,000 | - | 450,000 | - | 1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00,000 | 1,500,000 | 1,496,724 | 486,409 | 936,409 | (560,315)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本年度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本年度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不适用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附件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10月1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1] 第3298号文《关于核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1年10月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94,930,875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827,999,997.5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38,943.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820,361,054.02元,上述资金于2021年10月27日到位,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056687_B02号验资报告。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3)第0881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2月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9次普通会议、2021年3月29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份大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82,800万元(含1,082,8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投资金额 (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人民币万元)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482,800 | 482,800 |
2 | 偿还债务 | 600,000 | 600,000 |
合计 | 1,082,800 | 1,082,800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公司实际偿还相应银行贷款及其他有息负债的进度不一致,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1年第5次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万元。就此事项保荐人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截止2021年10月2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056687_B34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082,800万元,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书中所承诺的项目均已完成,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6月30日,公司该募集资金账户已销户。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82,8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82,8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2023年1-6月: | -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 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482,800 | 482,800 | 482,800 | 482,800 | 482,800 | 482,800 | - | 不适用 |
2 | 偿还债务 | 偿还债务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 | 不适用 | ||
合计 | 1,082,800 | 1,082,800 | 1,082,800 | 1,082,800 | 1,082,800 | 1,082,800 | - | 不适用 |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实际投资项目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累计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年度 | 2021年度 | 2022年度 | ||||
1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偿还债务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非公开发行股票承诺书中所承诺的项目均已完成,募集资金账户结息23,763,012.47元,已于2022年度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周转使用。
本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所披露的有关内容进行逐项对照,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相关内容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