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65 证券简称:钧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22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88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向13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760,00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100.0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776,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人民币34,045,283.02元(不含税)后的余额为2,741,954,716.98元,上述款项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外公司累计发生3,749,762.04元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合计37,795,045.06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8,204,954.9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7635号)。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2,516,622.29 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5,688,332.65元,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放余额为246,788,332.65元,其中包含已使用尚未置换募集资金101,1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2023年6月,公司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各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保证专款专用。依据《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之规定,授权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以行使监督权力。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开户行 | 专户账号 | (元) | 截止日余额(元) | 存储方式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15016666663355 | 519,000,000.00 | 101,100,000.00 | 活期 |
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 | 337019700000022614 | 300,000,000.00 | 0.00 | 活期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 8115701013300290073 | 300,000,000.00 | 0.00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支行 | 402340100100053535 | 400,000,000.00 | 0.00 | 活期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496020100100119737 | 400,000,000.00 | 0.00 | 活期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 34050173720800001522 | 322,954,716.98 | 145,688,332.65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安支行 | 179772246917 | 500,000,000.00 | 0.00 | 活期 |
合计 | - | 2,741,954,716.98 | 246,788,332.65 | - |
备注: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38,204,954.94元,与上表中募集资金专户初始存放金额合计数差额部分为保荐和承销费用之外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3,749,762.04元。2、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的情形。本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见附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31日
附表: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金额: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3,820.50 | 本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251.6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59,251.6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收购捷泰科技49%股权 | 否 | 151,900.00 | 151,900.00 | 151,900.00 | 151,9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高效N型太阳能电池研发中试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50,000.00 | 100.00% | 2023年02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 否 | 71,920.50 | 71,920.50 | 57,351.66 | 57,351.66 | 79.74%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73,820.50 | 273,820.50 | 259,251.66 | 259,251.66 | -- | -- | 不适用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273,820.50 | 273,820.50 | 259,251.66 | 259,251.66 | -- | -- | 不适用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2023年6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46,851,000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1,334,549.06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置换事项已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已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1,245,751,000元,已置换发行费用1,334,549.06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报告期末,公司尚未使用及未置换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相应募集资金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