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同时是现任董事和第三届董事候选人的董事、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年度经营情况及岗位职责,公司制定了第三届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三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二、适用期限
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4.8万元(含税)。
2、在公司和子公司专职工作的非独立董事、监事,报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担任的经营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薪酬均按月发放;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薪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薪酬方案如与日后实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执行。
五、实施程序
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生效,授权公司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负责本方案的具体实施。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