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节能铁汉”)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段敏女士主持。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