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永和流体智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报告期内(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除子公司之间正常资金往来外,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
日的违规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成都山水上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山水上”)解除了对外提供的95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本报告期存续的资产抵押事项为成都山水上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的人民币
1.8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最高余额内提供资产抵押。公司在以前期间发生延续到本报告期末的对外担保余额为
万元,无逾期担保情形。公司的对外担保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