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权益,降低公司运营风险,同时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责任保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责任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金额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及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
因该事项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事项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将直接提交至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责任人员履行职责,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购买公司和董监高责任险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更好地履行职责。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3、《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基康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