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18日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9人,实际到会7人,监事付斌先生和金彦江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分别书面委托廖国勤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蔡安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出席会议的监事讨论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组织和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履职管理办法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中期业绩公告》(以下合称公司2023年中报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中报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定;公司2023年中报及摘要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当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公司实际情况;未发现公司2023年中报及摘要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第(三)项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