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A股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2023年半年度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1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2023年9月19日(以下简称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
? 如股权登记日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人民币7,429.00亿元。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83,020,977,81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384.34亿元(含税),其中A股现金红利人民币340.03亿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6月8日举行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授权决定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有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监事审议并一致通过《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