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星期二)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4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通讯方式出席董事1人)。
会议由董事长王瑞庆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完成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72)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3)。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要求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