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下午4:30以现场方式在青岛市黄岛区萧山路7号惠城广场412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宏宽先生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全资子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不会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惠城环保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 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