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现就公司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公司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鉴于此,同意《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二、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且在品种、规模、期限等方面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有利于规避和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
影响。公司已为操作金融衍生品业务进行了严格的内部评估,建立了相应的内控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鉴于此,同意《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2023年8月31日
独立董事:
耿成轩 况世道 杨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