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5 证券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王子新材 | 股票代码 | 00273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白琼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4号王子工业园 | |||
电话 | 0755-81713366 | |||
电子信箱 | stock@szwzxc.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757,627,076.26 | 828,585,695.37 | -8.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555,324.50 | 48,289,169.06 | -86.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996,370.31 | 5,477,695.32 | -8.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3,520,465.71 | 39,596,497.29 | -15.3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6 | -87.5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2 | 0.16 | -87.5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77% | 5.36% | -4.5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129,949,255.49 | 2,110,057,485.53 | 0.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842,322,858.73 | 871,089,940.54 | -3.30%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1,36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进军 | 境内自然人 | 34.91% | 107,275,573 | 80,456,680 | 质押 | 32,200,000 | |
王武军 | 境内自然人 | 5.90% | 18,142,578 | 13,606,934 | 0 | ||
方士雄 | 境内自然人 | 4.21% | 12,952,148 | 0 | 0 | ||
王孝军 | 境内自然人 | 3.66% | 11,250,400 | 0 | 0 | ||
李玢 | 境内自然人 | 2.91% | 8,949,497 | 0 | 0 | ||
张文军 | 境内自然人 | 2.08% | 6,398,000 | 0 | 0 | ||
梁建宏 | 境内自然人 | 2.05% | 6,300,035 | 0 | 0 | ||
王娟 | 境内自然人 | 1.03% | 3,161,480 | 0 | 0 | ||
陈永华 | 境内自然人 | 0.93% | 2,851,550 | 0 | 0 |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5% | 2,310,695 | 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王进军、王武军、王孝军、王娟系同一家族成员,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公司股东梁建宏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500,000股,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5,800,035股,共计持有公司股票6,300,035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
1、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2月27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项,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2、鉴于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2月发布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文件,实施全面注册制,对发行审核、信息披露等相关事项进行了修订。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相关要求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作出修订,以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3、公司于2023年5月3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393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4、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12009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该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了补充和更新,并于2023年7月1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予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5、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收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出具的《关于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于2023年8
月25日上传、披露了《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申请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正在有序推进中,后续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