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交易所《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通过审阅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我们认为该报告充分反映了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可控。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在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凯盛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张雅娟 陈其锁
赵虎林 范保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