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韩宜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