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旭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徐州蓝丰生化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徐州蓝丰”,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名称为准)。徐州蓝丰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蓝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进出口”)以自有资金出资,公司持股60%,蓝丰进出口持股40%。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详见2023年8月31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