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柯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