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客观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就相关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西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国强 赵艳春 江 峰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