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15: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其中董事曹友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静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书面表决,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对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相
应的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暨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签订《苏州春兴精工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精密加工项目投资合同》及《补充合同》,公司拟在繁昌区投资建设“春兴精工汽车轻量化零部件精密加工项目”,项目计划投资2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5亿元),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本次项目投资所涉及的相关手续及协议等相关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暨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
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