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厦门亿联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3年上半年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及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意见如下: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对外担保情况。
二、关于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股东利益,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现金分红比例与公司可分配利润总额、资金充裕程度相匹配,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符合股东利益,同意公司2023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相关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杨槐 魏志华 吴翀
叶丽荣
2023年8月30日